2021年12月31日

第A03版:

坚持立良法促善治 护航高质量转型发展

——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工作综述之二

■ 通讯员 周金群 吴启超 林建强

法律乃治国之重器,法治乃安民之保障。2018年以来,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扎实推进地方立法,积极促进依法行政,着力维护公平正义,为推动淮北更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创新完善立法体制。坚持党的领导,确保立法正确方向。坚持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强化立法体制机制建设,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加强党领导立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对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立法项目的确定以及立法工作中遇到的涉及面广、影响重大的立法事项,均按程序向市委请示汇报,确保立法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强化人大主导,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健全人大主导立法工作机制,聚焦发展改革、民生实事等方面立法项目,精心编制市十六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坚持成熟先立、急需先立,促进立法工作稳步有序推进。坚持和完善地方立法“双组长”机制,对政府部门和其他方面组织起草的法规案,均提前参与、提出意见,突出务实管用,切实提高法规草案质量。注重依托政府,夯实立法工作基础。充分发挥政府及其部门在立法工作中的依托作用,尊重政府及其部门意见,促进法规草案切合实际、易于操作。本届以来审议的9部法规中,政府部门牵头起草法规草案8部,充分彰显了其立法工作的基础性作用。广聚社会共识,深入推进开门立法。不断拓宽公众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着力搭建好基层立法联系点、媒体宣传、专家智库等平台,引导有关方面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立法工作,在立法中更好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本届以来,共收到法规修改意见建议1500余条,均进行了合理吸收。

突出重点领域立法。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民生导向,努力增强地方法规的淮北特色,不断提高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充分发挥好立法的引领、促进和推动作用。本届以来,常委会共审议通过地方性法规7部,初次审议法规2部,修改法规1部。围绕中心工作推动立法,制定出台《淮北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定》,全面规范立法工作开展,切实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和工作效率;制定出台《淮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推动实现创城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法治化;有序推进《淮北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立法工作,更好地推动我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围绕民生关切开展立法,制定出台《淮北市电梯安全条例》,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出台《淮北市建筑装饰装修管理条例》,规范装饰装修行为,加强行业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和公众安全;启动《淮北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立法工作,规范居家养老服务,更好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围绕焦点难点进行立法,制定出台《淮北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保障公共安全和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强化生态环境维护;制定出台《淮北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管理条例》,更好地维护市容环境和安全,提升城市品质;制定出台《淮北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进一步维护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非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更好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

围绕区域协作促进立法,组织起草并倡导签署了《淮海经济区立法协作淮北倡议》,提出以旅游立法项目为载体,探索通过双边或者多边协作方式,以实际行动为区域旅游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积极推进依法行政。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常委会坚持用好执法检查这一“法律巡视”利剑,保证法律法规得到严格遵守和执行。常委会本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先后对预算法、统计法、食品安全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淮北市城乡规划条例、安全生产法、食品安全法、安徽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等18部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还配合省人大常委会来淮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中小企业促进法、土壤污染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等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和立法调研工作。同时还对职业教育法、档案法、科学技术进步法、安徽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调研。常委会注重加强对执法检查所反映的问题的跟踪监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归纳,形成审议意见,及时转交有关部门研究办理,有效地促进问题解决,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在我市贯彻实施。通过开展《淮北市城乡规划条例》执法检查,推动政府加大条例的宣传普及力度,加快完善乡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村庄规划,不断提高城乡规划监管执法水平。通过开展《水法》执法检查,推动政府进一步加大水污染治理力度、推进水利工程建设、完善水行政执法体制、加强水资源保护力度。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入推进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听取审议相关工作报告,推动专项斗争持续走深走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满意度。在听取市“法检”两院关于开展执行工作和执行监督工作情况报告的基础上,首次对市“法检”两院开展专题询问,督促市“一府两院”进一步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了司法公正。依法作出《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探索开展安全生产、公共卫生等领域公益诉讼工作,督促行政、监察、审判机关建立健全协调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机制,推动把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创新开展司法类案监督工作,选择群众反映较为集中的交通事故类案开展监督,随机抽取全市法院一审、二审案件各30件开展质量评查,逐一查找问题、形成案件评查意见书。市中级法院对类案监督发现的问题作出回应,从五个方面制定了整改措施,促进了此类案件公正高效审判。类案监督工作有力推动了司法机关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统一法律适用,进一步提高了案件质量,促进了案件公正高效审判。听取审议法院民商事案件工作报告,督促市中级法院调整案件管辖、加强流程管理、提高审判质量,积极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围绕全民普法工作重点,持续推进以宪法、民法典等为主要内容的法治宣传教育,促使普法与依法治理深度融合。听取审议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报告,推动市政府从突出重点对象、坚持普治并举、拓展普法阵地等方面着手,切实推进普法责任制落实,提升了普法质效。联合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法宣办,坚持每年组织开展“江淮普法行”和“宪法宣传周”活动,大力宣传、弘扬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精神。听取审议“七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在系统全面总结我市“七五”普法工作的基础上,依法作出 “八五”普法决议,确保“八五”普法工作开好局、起好步。严格落实任前法律考试和供职报告制度,先后组织拟任免人员20批110人次参加任前法律考试,促进拟任人员进一步增强法治素养。及时修订《淮北市实施宪法宣誓制度细则》,共组织162人次在市人代会或常委会会议进行宪法宣誓,督促市“一府一委两院”及县区人大常委会落实好本单位或本行政区域内宪法宣誓工作,切实增强被任命人员的宪法意识。坚持常委会会议法制讲座制度,邀请专家举办新预算法、监察法、水法、食品安全法等专题讲座,切实增强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党员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组织开展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系列活动,共同回顾见证地方人大常委会40年砥砺奋进的发展历程和依法履职的重大成就,动员全市人大代表、广大机关干部和人民群众,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共同推动淮北更高质量转型发展。

有序推进备案审查。认真落实全国人大、省人大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最新部署和要求,坚持与时俱进做好备案审查工作。制定实施《淮北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淮北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主动审查工作规程(试行)》,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具体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好自身的“统筹”作用和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的“专业”优势,不断增强审查工作的针对性、准确性。有序推动备案审查信息化建设,实现了省、市、县三级人大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全覆盖。坚持以合法性审查为主线,落实提前审查,对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稿认真研究、严格把关。坚持主动审查,对所有报送的规范性文件,均及时进行逐件主动审查,按程序提出处理意见。开展专项审查,及时开展地方性法规专项清理活动,督促政府同步进行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本届以来,共收到市“一府两院”和县区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229件,向省人大常委会报送规范性文件33件,以实际行动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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