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5日

第A06版:

濉溪县城管局开展户外广告集中治理

打造整洁环境 提升城市形象

■ 记者 徐志勤 通讯员 马晓伟

实习生 司加伟 文/摄

本报讯 11月16日下午3时许,在濉溪县闸河路,濉溪县城管局执法队长邵士新带领队员和拆除公司工作人员,对公共通道上的一块“旧房翻新”条形广告牌进行拆除。

随后,在虎山路濉溪县四中对面公共通道上,执法人员将“金色阳光学生之家”的条形广告牌进行拆除。自11月以来,为进一步强化市容环境管理,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濉溪县城管局持续开展户外广告整治工作,遏制违法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现象和行为,为市民打造一个整洁靓丽的城市环境,切实提高文明城市形象。

前期,濉溪县城管局综合业务股执法中队对辖区内户外广告、店招店牌开展全面排查,建立任务清单,明确整治标准、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做到主动发现问题,前置管控、源头防范。对所有老旧小区商服牌匾排查登记建档后,按照一楼一品的特色或按照整个小区的建设风格设计出统一美观、整齐划一的牌匾。逐步构筑“规划管理,布局合理,设置规范,内容健康,品位高雅”的城市户外广告体系。

近期,该局针对沿街违规设置户外广告,对违法违规设置、存在安全隐患、陈旧破损、私搭私建、品质不高、影响市容的广告开展集中整治。同时对未经审批(备案)擅自设置或未按审批(备案)要求设置的户外广告予以拆除,全面提升户外广告的档次和品位。

“按照主次道路严控、背街小巷规范的分类管理标准,采取延时与错时管理,蹲守与巡查相结合方式,加大车巡、步巡力度,重点路段、重要时段落实专人值守,重点对学校周边培训广告、占用公共通道等问题进行巡查。”执法队长邵士新介绍,针对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路段,濉溪县城管局实行定岗、定人、定时、定责的“四定工作法”,组成拆除小分队,分区域、分路段、分时段,对违规设置的广告开展大清扫行动。

整治中,发现商铺广告牌匾安装不规范、陈旧破损、条形广告等情况,执法人员要求商铺负责人自行拆除。对未经审批擅自设置广告牌匾、“一店多牌”、乱贴乱挂广告牌匾等违规行为,执法人员下达法律文书,督促商铺负责人自行拆除。如果商户不自行拆除,城管部门对设置人进行立案查处,并强制拆除。

“截至目前,共拆除校园周边未经批准的校外培训机构广告牌26块,拆除破损招牌16块,拆除利用公共通道设置的广告牌38块,拆除各类条幅、路灯杆杂牌76处,目前集中整治工作正有条不紊地进行中……”邵士新流畅地报出了一组数字。

近年来,濉溪县城管局立足现实、着眼长远,积极探索创新方式方法和推进路径,统筹整治提升城市空间品质。以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为依托,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同时,引导商户、业主积极参与市容环境自治,实现“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用。”下一步,濉溪县城管局将持续加大户外广告的监管整治力度,坚持长效管理机制,强化日常巡查监管,严防整治成果反弹,提升城市品质和形象。

2021-11-25 徐志勤 濉溪县城管局开展户外广告集中治理 1 1 淮北日报 content_94206.html 1 3 打造整洁环境 提升城市形象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