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木兰,又名汝秋、秋移,1921年出生于濉溪县临涣镇一个贫苦农民家庭。
汪木兰自幼聪颖伶俐,7岁时,进入临涣小学读书。“九一八”事变后,抗日救亡运动如火如荼,席卷全国。淮北地区的革命者纷纷走上街头,宣传抗日。11岁的汪木兰心情澎湃,写了一首《金钱如命》的小诗,讽刺国民党当局爱财如命、苟且偷安、屈辱卖国的罪行,并毅然参加了儿童团,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唤起民众参加抗日救亡斗争。
“七七”事变后,汪木兰和姐妹们一起,组成一支抗日救亡宣传队。她们利用临涣逢集的机会,在牛市、南阁、菜市等地点演讲演出,鼓励民众参加抗日救亡。
1939年8月,汪木兰加入中国共产党。次年3月,豫皖苏边区党委创办了抗大四分校,汪木兰被中共宿西县委派去学习。
1941年初,在蒋介石掀起的第二次反共高潮中,豫皖苏抗日根据地损失严重,于5月奉命挺进津浦路东,开辟皖东北抗日根据地。组织上安排汪木兰在敌占区临涣工作。7月,汪木兰在中共宿西县工委书记吴忠培指示下,以在临涣小学教书作掩护,从事地下情报搜集工作。
当时,盘踞在临涣的日寇要成立一个“宣抚班”,准备物色一些善于言辞的青年人参加。汪木兰得知后,主动加入,借机打入敌人内部。她利用一切机会,把在日伪据点里搜集的大量情报等材料交给组织。
1942年5月,由于叛徒李保其的告发,使日军对汪木兰产生了怀疑。10月初的一天,日军突然逮捕了汪木兰,并押着她去住处搜查。在汪木兰母亲的帮助下,证据被安全转移,日军一无所获。
恼羞成怒的日军把汪木兰押进宪兵队,严刑拷打,用尽各种手段,但她始终守口如瓶。经党组织多方营救,汪木兰被关押一周后获释。汪木兰一案,使日本山岗队长大为不悦,对李保其一伙极为不满。1943年夏,汪木兰巧用计谋,叛徒李保其被日军所杀。
1945年9月,日本投降后,汪木兰被组织调到灵(璧)北中学工作。
1946年秋,汪木兰在返回临涣时,不幸被敌人逮捕,囚禁在宿县国民党县政府。在法庭上,汪木兰痛斥反动派杀害革命者的罪行。敌人气急败坏,用鞭子狠狠抽打她,汪木兰几次昏死过去,敌人又用凉水泼醒再打,鲜红的血印浸透衣服。汪木兰强忍剧痛,紧咬牙关,丝毫没有动摇。最终,汪木兰被判处一年徒刑,交国民党地方监狱执行。
1947年夏,汪木兰打听到中共萧宿永县委书记田启松带领队伍活动在永城东北一带,遂深夜逃出临涣,找到党组织,后被安排到苗桥进行土改工作。
1948年11月,淮海战役爆发,汪木兰被调到豫皖苏三分区后勤司令部工作,任被服股长。淮海战役结束后,调往河南郑州工作,历任河南军区军政干校政治主任、中南军政大学一分校教导主任、第二十步兵学校教导主任、河南公安厅五一农场办公室主任、河南公安干校秘书科科长、开封妇产医院院长、郑州妇产医院院长等职。
1966年,汪木兰因病去世。
记者 朱冬 通讯员 林琳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