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03日

第A09版:

相山区推行生态环境保护 专项监督长制度

■ 记者 韩惠 通讯员 赵润亭

本报讯 日前,相山区制定发布推行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制度实施方案,以解决河湖长和林长职责之外的人民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反应灵敏、处置有力的各类生态环境问题处置机制,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按照方案要求,今年年底前,相山区全面建成区、镇街(开发区)、村(社区)三级环境监督长及村级环境监督员制度体系,形成自然村(小区)、行政村(社区)、镇街(开发区)、区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网格体系。同时,配备分领域、分行业的环境监督长,坚持“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

方案对各级监督长、监督员职责任务予以明确,做实关键在“长”、基础在“员”。区级环境监督长制领导小组负责对环境监督长制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的沟通协调、督查调度工作。按照要求,环境监督员对网格内每周进行不少于4次排查,及时发现和上报生态环境问题和环境风险隐患,监督责任网格内问题整改,打通环境监督“最后一公里”。

相山区建立健全环境监督长制议事、调度、督导、考评工作机制,环境监督员问题排查、报告、办理、核销工作机制,环境监督长和环境监督员选聘、监督、考核、奖惩、培训机制,人防技防相结合、线上线下相协同的信息化监管机制。

为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参与生态监督保护的积极性,相山区畅通环境监督信息发布渠道,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告各级环境监督长、环境监督员名单,在责任区域显著位置设置公示牌,标明环境监督长和监督员名单、监督电话等内容。社会公众可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环境监督长履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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