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席记者 王守明
通讯员 孙丹红
本报讯 今年以来,烈山区司法局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强化法律服务职能,多措并举,精心打造了一座为民办实事的法律援助“暖心桥”。
构建法律援助“服务圈”。在区政务服务大厅一楼设立法律援助服务大厅。安排一批业务精良、政治过硬、热心服务的律师轮流值班,对求助群众进行法律服务;在区法院、检察院等单位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多渠道拓展法律援助覆盖面;以基层司法所为依托,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在村(居)委会、社区设立联系点。形成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站以及法律援助联络点纵横交错的法律援助工作服务圈。
降低法律援助“准入门槛”。认真落实法律援助“应援尽援、能援则援”惠民政策,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在农民工、困难群众、残疾人、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方面,简化办理手续,缩短援助审批时间,优先指派法律援助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