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斌 黄顺
10月12日下午,我市九旬老人代理志再次通过市红十字会,向山西灾区捐款一万元。这已经是老人三个月内的第二次捐款。8月初,他就曾捐款一万元支援河南灾区。作为一名享受着国家低保政策的老人,代理志的善举让很多人为之动容。
生活中,我们不乏看到类似代理志老人的举动,他们的生活本来就很拮据,但是在大灾大难面前,毫不吝啬奉献自己的毕生积蓄。可心头一暖的同时,不少人却为之担忧:这些老人本来就是弱势群体,理应受到关爱而不是过度付出,接受捐款会不会影响他们今后的生活?困难老人的爱心我们到底该怎么对待?
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对于困难老人捐款的行为,首先必须向他们表示敬意。奉献爱心,不分贫富。扶贫济困自古以来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就像代理志老人所说:“党对我们那么关心,让我们过上这样的好日子,儿孙都幸福了,我要感谢党,我只是为国家贡献自己的一点微薄之力。”面对灾难,他们可能选择不出更好的支持办法,就想用捐款回报社会。这份善意背后的精神价值远远大于捐赠本身,值得我们好好守护。
但对每个人来说,做公益的前提必须是量力而行。困难老人本身收入微薄,收下这份沉甸甸的心意之后,他们是否会因捐款再次陷入困顿。在这点上,我们应保持极为审慎的态度。有关部门在接受捐赠前,应当充分了解老人的家庭状况,如果有可能,尽可能地劝说老人,奉献爱心要根据自身实际,不要超出自己的能力范围。如果实在劝阻无效,接受一部分也未尝不可。对于老人捐出去的钱,要严格依照老人的意愿办,过程要公开透明,让老人了解到自己的爱心去向。此次代理志老人两次捐款,市红十字会事先充分了解了老人家中的情况,得知其亲友也大力支持后,才接受了捐款,并向其颁发了荣誉证书。这种做法值得肯定。
假如遇到执意捐款的困难老人该怎么办?这不能仅靠工作人员的劝阻,还应当对捐款老人给予制度化的保护。比如有人建议,可以把老人的捐款放入一类信托基金,用年化收益行善,本金则可以撤回,以备捐赠人万一老无所依时使用。再比如,捐赠机构是否可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平时多关注捐赠人的生活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在老人发生疾病时,为他们开通“绿色通道”,让老人感到温暖等等。任何人的爱心都不应被辜负,更应该被好好珍惜。这就要求我们通过精巧的制度设计、细致扎实的工作,让每一分善意都能找到其发挥最大能量的位置和方式。
我们倡导奉献爱心,同时也支持量力而行;我们尊重老人的善举,同时也希望他们能拥有幸福的晚年。今天我们看见了他们的爱心,当有一天他们需要帮助的时候,希望社会也能“看见”,并为他们助一臂之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