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徐志勤
通讯员 郭爱芹 余玮玮
本报讯 “刚买的货车没办法跑了,我的A2证还将面临吊销,真不值过。”喜提新车本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然而,濉溪一男子兴奋过头,邀约亲朋好友喝酒庆祝后驾车回家,酒驾被查处。
10月1日晚,濉溪孙疃派出所在刘圩新村路口开展酒驾专项整治工作。10点左右一辆奔驰车摇摇晃晃驶来,执勤民警怀疑此车驾驶员可能饮酒,立即拦截检查。果不其然,司机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111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即民警将刘某带至医院抽血备检。
经询问,刘某告诉民警,这两年自己在外打工赚了些钱,当天刚从车行提了辆半挂车打算跑运输,晚上亲朋好友前来祝贺,席中因听一朋友劝说晚上没人查车可以喝点,就共同举起了酒杯。散席后,刘某感觉到自己头脑清醒,开车没事,便自己酒后驾车回家,没成想刚上路就被值勤民警查获。
10月6日,经安徽公信司法鉴定所鉴定刘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29.50mg/100ml静脉血,属于醉酒驾驶。刘某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