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01日

第A05版:

幼有所育 幼有优育

我市积极打造托育工作“淮北模式”

■ 记者 韩惠

通讯员 夏美芹

本报讯 三孩时代来临,“幼有所育”“幼有优育”如何实现?记者从市卫生健康委获悉,2018年在全省率先实施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试点工作以来,我市主动回应民生关切,千方百计挖掘托育服务的供给增量,积极推动建设一批方便可及、价格可接受、质量有保障的托育服务机构。截至目前,全市托育机构已增至43个(其中普惠托育机构41家),共计托位1869个,一定程度上减轻养育子女的家庭负担,让想生不敢生的家庭有更多安全感。

我市敢于先行先试,打造托育工作“淮北模式”。2018年、2019年相继出台《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和加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淮北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淮北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明确推进目标、工作路径,严格机构准入。2020年出台照护服务工作发展支持政策清单(试行),明确土地供给、财政预算、降费减税、健康保障、人才培养等32项具体支持政策,优先发展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今年年初,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并专门就托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方案,进一步推动我市托育工作有序开展。

为推动各托育机构规范优质发展,我市积极争取中央专项资金支持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建设,2020年申报普惠性托育服务项目9个,共计677个托位,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677万元;2021年申报普惠性托育服务项目5个,共计370个托位,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370万元。在此基础上,省、市级给予资金支持为托育建设、运营“注力”。今年以来,省市级建设补贴共计80万元,其中省级75万元、市级5万元;按照《淮北市普惠性民办托育机构补助经费管理的指导意见》,对市辖区不低于300元/生•年、濉溪县不低于200元/生•年的标准,对普惠性民办托育机构运营进行补助。鼓励托育机构做优做强,进一步提升全市托育服务水平。

从“有所育”到“有优育”,对托育服务机构的基础设施、师资力量等提出了更高要求。我市要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负责人应当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有从事儿童保育教育、卫生健康等相关管理工作3年以上的经历,且经托育机构负责人岗位培训合格。保育人员与婴幼儿的比例不低于以下标准:乳儿班1:3、托小班1:5、托大班1:7,保证每个孩子都能得到良好的照料、看护、膳食、保育等服务。此外,场地设置上应选择自然条件良好、交通便利,符合卫生和环保要求的建设用地,室外活动场地人均面积不小于3平方米,确有困难的不应小于2平方米。

据介绍,在前期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我市将以创建“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全市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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