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王晨 通讯员 翟天然
本报讯 近日,濉溪县法院执结一起长达20年之久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为九旬高龄的申请执行人了结了一桩心事。
2000年9月,周某将申请执行人赵某撞伤后逃逸。事故对赵某的身体造成很大伤害,赵某因治疗伤痛花费近万元。当年案件进入首次执行后,法院将周某驾驶的肇事农用四轮车以评估价1220元抵偿部分债务,因周某家住涡阳,法院干警往返查找多次,未找到周某本人,也未发现他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21年8月底,赵某的儿子来到濉溪县法院执行局,提起这一桩20多年前的旧案,现在其母亲已91岁,疾病缠身行动不便,突然想起此事,就让儿子来到濉溪县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得知此事,执行局领导非常重视,立即安排查找案件信息。但时间太久,当时还没有信息化办案,案件网络系统中的判决书和执行文书都查不到,执行干警又找到已退休的原承办法官,详细了解案件来龙去脉,并到档案室调取相关卷宗材料。
9月1日恢复案件执行后,执行干警向周某户籍地涡阳县石弓镇某村邮寄了恢复执行通知书,但文书很快被退了回来。原来周某很早就迁到外地定居,长年不回老家。执行员张高胜电话联系邮递员询问投递情况,正巧邮递员知道周某现居住的地方,答应帮忙转投,终于联系到被执行人周某。
一开始,周某诸多理由搪塞,先对20年前的判决表示不服,又称自己现在也已年迈,不仅孤身一人,经济也非常困难,还有老母亲需赡养。因为疫情不便出差找人,执行员就一天几遍电话、短信联系周某,并因其不履行法律义务,冻结了他的银行账户、网络银行账户等。为此,周某主动联系法院,称他现在江苏南通做生意,账户被冻结对生意造成影响。随后将全部案款汇入法院账户,一起20多年前的旧案成功执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