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徐志勤 通讯员 尹晓洁
本报讯 近日,淮北交警在查处一名酒驾司机时感觉分外眼熟,该男子上月刚因醉驾被处理,正处于取保候审阶段。
9月8日晚,市交警支队二大队在238省道开展酒驾查处统一行动,发现一轿车司机有酒驾嫌疑,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92mg/100ml。执法时,交警感觉驾驶员张某某非常面熟,认出他8月16日刚因醉酒驾驶被交警二大队吊销了驾驶证。
按照规定,交警将其带至人民医院进行进一步抽血检测。经鉴定,张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1.2mg/100ml,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屡教不改,错上加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张某某因实施驾驶证被吊销期间仍然驾驶小型轿车及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两项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2500元,并处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