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刘星 通讯员 付玲荣
本报讯 9月9日,我市一位十八岁小伙因准驾车型不符,刚拿到手的驾驶证将被注销。
9月8日14时31分,常某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沿淮海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淮海路相山路路口时,因未佩戴头盔被执勤民警查纠,其当场未能出示机动车驾驶证。
后经民警网上查询,当事人常某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1,常某系实施驾驶机动车未随车携带驾驶证及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普通二轮摩托车的违法行为。
常某2003年4月出生,于2021年7月考到机动车驾驶证C1证。因常某驾驶证在实习期,驾驶证与准驾车型不相符,按相关规定驾驶证扣12分,驾驶证将被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