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 邱晓玥
本报讯 9月2日,相山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在区人大三楼会议室召开。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李清平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刘斌、朱正春、刘云、王俊及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察委员会主任杨飞,区政府副区长唐兵等列席会议。
会议书面学习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任命王莉红为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决定任命王前为区农业农村水利局(乡村振兴局)局长。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021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会议强调,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增强能力水平建设,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行政,进一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地落实见效;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法治宣传,做好日常监督,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执法;要把优化营商环境、推动乡村振兴、保障改善民生等工作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结合起来,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不断增强人民福祉,努力推动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会议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对经济运行的分析、研判和调度,围绕全区产业特色,高站位、高起点、高标准统筹谋划项目,在重大项目建设上持续发力,加快项目资金拨付,强化项目质量监管,确保项目建设高效高质安全;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狠抓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深入开展“四送一服”,为企业创造公平、稳定、透明的良好营商环境。要在改善民生上持续升温,进一步改善农村基础设施,着重关注“一老一小”,继续巩固好脱贫成果,实施民生工程,努力让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李清平在讲话中就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意见落实情况、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刑事检察工作、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区人民法院院长崔晓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施宏波,区委组织部、区政府办、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农水局、区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渠沟镇人大主席,各街道人大工委主任,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