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俞晓萌 通讯员 盛金旭
本报讯 9月2日上午,烈山区人民法院举行执行款集中发放仪式,向7位申请执行人发放近期执行到位标的5000余万元,赢得当事人的交口称赞。当日,当事人还向执行法官赠送了三面锦旗表示感谢。
今年以来,烈山区人民法院不断巩固发展“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与执行工作,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努力让每一个生效判决得到及时兑现。1至8月,共受理执行案件1374件,结案1174件,结案率85.57%,结收比85.69%,执行结案率和结收比持续位居全市法院第一、全省前列。
为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最大限度降低对被执行人权益影响,法院依法审慎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坚持以正面疏导为主,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坚持比例原则,找准双方利益平衡点,协调申请执行人减少利息和迟延履行金等诉求,促使双方达成分期支付案件款的和解协议,减轻被执行人的负担。同时,灵活采取查封措施,避免社会资源浪费,为企业经营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在执行工作中,烈山区人民法院在全省法院率先推出执行案件处罚预告知制度,既增强了执行威慑力,又给予被执行人履行时限上的空间。扎实推进“智慧执行”全面智能化升级,推荐当事人使用智慧执行APP(当事人端),更加便捷地获得相关执行节点信息、联系法官,执行人员则使用智慧执行APP(法官端)针对留言、财产线索和意见信息及时查看、及时办理、及时回复,实现执行过程良性互动。落实律师参与执行制度,发挥律师在财产保全、执行调查、执行转破产程序以及防范和打击规避执行行为中的作用,推进矛盾化解。
为确保执行工作高质量、高效率、高水平运行,法院依法充分适用强制执行措施,强化执行信息化。积极运用网上查控措施,增加对财产的网上查询频次,对发现的财产及时进行查封、冻结、扣押、划拨,对不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采取纳入失信措施。加大财产处置力度,加大对规避执行、抗拒执行、阻碍执行、暴力抗法行为的惩治力度,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被执行人,一律采取限制高消费、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前8个月,新收案件执行完毕率高达61%,执行到位率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