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俞晓萌 通讯员 任凌云
本报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切实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提升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监管质量,我市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分类管理和个别化矫正试点工作,真正做到因人施矫、科学施矫、精准施矫。
为完善制度设计,市司法局在充分开展工作调研、召开座谈会的基础上,积极听取一线社区矫正工作者意见,制定印发了《社区矫正对象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正办法(试行)》,以实用实效为目的,对分类管理和个别化矫正作了全面规定。统一风险评估标准,制定了《社区矫正对象风险评估标准》,为社区矫正对象的分级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在管理程序上,将分类管理细化为分期、分级、分类管理,以社区矫正对象的矫正阶段、社会危害性、犯罪类型、社区矫正类别等综合性因素作为分类管理的依据,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类别确定其教育内容和监管手段。同时,进一步细化教育帮扶和监管措施,重在预防常谈心,强化监管勤教育。
根据矫正对象性别、年龄、罪名,性格、管理级别的不同,对侵犯财产类型的矫正对象,重点加强“劳动致富”的思想教育;对交通肇事的矫正对象,重点加强交通法律的学习教育;对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类型的矫正对象,重点加强刑法等法律法规的教育;对女性矫正对象,组织开展家庭婚姻、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律知识教育;对年龄较小的及未成年人,注重开展遵纪守法和励志教育;对重点对象和普通对象分别开展相应管理措施的提醒谈话教育,解决矫正方案“千人一案”和落实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