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9月02日

第A06版:

市委组织部负责同志就《淮北市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暂行办法》答记者问

■ 通讯员 陈奎

为拓宽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渠道,解决我市部分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难引进问题,助力全市高质量发展,我市出台了《淮北市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了更好的宣传和落实政策,市委组织部负责同志就《办法》的出台背景、主要特点和内容,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请问《办法》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城市之间的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的竞争。当前,我市正加快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生态美的新阶段现代化美好淮北,着力打造苏鲁豫皖四省交汇区域改革开放新高地、承接长三角产业转移示范区、全国资源型城市全面绿色转型发展样板区、民生福祉更加厚实的幸福城,关键要靠人才的支撑和保障。今年,市委书记张永同志挂帅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强调要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积极为人才施展才华提供广阔舞台、创造更多机会,结合淮北实际拿出更具含金量的政策待遇,实现“淮才必遇”“淮才优遇”。

出台《办法》既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深化淮北人才发展体制改革的一项创新举措,也是坚持问题导向,解决我市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难引进的迫切需求,必将吸引更多人才有凤来仪,让淮北成为群贤毕至的高地、干事创业的热土。

问:社会各界对人才政策一直非常关注,请问此次专门就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出台相关政策主要有哪些考虑?

答:近年来,我市先后出台《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办法》《关于实施新时代“相城英才计划”全面夯实转型崛起人才基础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构建起较为完备的党管人才政策体系。但是,目前我市人才工作政策主要集中在企业领域,例如,为加快集聚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的《淮北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支持引导高校毕业生、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来淮就业创业的《进一步支持高校毕业生等人才来淮在淮就业创业若干政策》等等,涵盖了领军型、技能型、基础型各层次以及人才引进、培养、服务、激励各环节,形成较为完备的企业领域人才工作政策体系。

进入新发展阶段,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有了新期盼、对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领域提出了新要求。但是传统的事业单位人员招聘途径难以满足部分单位对急需紧缺人才的招引需求,迫切需要我们研究制定更具针对性、系统性和前瞻性的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政策,以加强医院、学校等单位的学科建设和人才梯队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提升城市的综合竞争力。

按照市委的部署和安排,市人才办会同相关部门经过认真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和反复修改完善,牵头制定了《淮北市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暂行办法》,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后,以中共淮北市委办公室、淮北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

问:《办法》有哪些主要特点?

答:我们始终坚持立足现实、着眼长远的原则,站位中小城市发展需要,注重提高人才引进政策的创新性、实效性,《办法》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紧扣地方实际,严把引才标准。《办法》紧扣全市人才需求,将急需紧缺人才限定为“市属事业单位重要科研攻关、重点学科(专业)建设、重大工程项目实施和补齐发展短板中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其他紧缺人才”。同时对副高级以上职称、“双一流”高校学历等资格条件作出明确要求,针对不同岗位情况,用人单位还可以设置更为具体、严格的个性化条件,切实提高引才质量。

(二)强化待遇保障,保持竞争优势。《办法》按照不低于周边城市的标准,大力提高人才待遇,对纳入人才引进范围的人才给予10—80万元安家费,以及租房补贴、家属就业、子女入学、培养使用等全方位配套。同时规定,对引进在行业领域有突出贡献、较大影响力、较高层次的急需紧缺人才,可“一事一议”确定补贴标准和支持措施,为引进更高层次的人才留足政策空间。

(三)坚持问题导向,优化工作流程。《办法》针对传统事业单位招聘时效性不强,用人单位缺编、超编等问题,从招聘方式和程序、编制岗位保障等方面逐项优化工作流程。比如,针对编制资源紧缺的问题,《办法》规定,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可不受用人单位编制、专业技术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在全市范围统筹100个事业编制岗位供用人单位周转使用,无相应等级岗位的可设立特设岗位聘任。

问:《办法》对我市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是如何界定的?

答:《办法》所指急需紧缺人才除应具备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应有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具有国(境)内外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三)具有国(境)内外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研究生或本科为全国“双一流”高校、世界排名前500名的国(境)内外高水平院校(参照当年度QS世界大学排名,下同)毕业;

(四)具有全国“双一流”高校、世界排名前500名的国(境)内外高水平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

(五)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科教研发能力和特殊才能,业内认可度较高,获得该领域(学科)国家级奖项或荣誉称号,可参照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条件。

问: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可享受哪些待遇?

答:除正常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和各项福利外,还享受以下待遇。

(一)安家补贴。分别给予正高级职称、副高级职称人才每人80万元、30万元安家补贴,给予博士、硕士、本科人才每人60万元、30万元、10万元安家补贴。安家补贴按5:3:2比例分3年发放。

(二)生活补贴。3年内分别给予正高级职称、副高级职称人才每人4000元/月、1200元/月的生活补贴,给予博士、硕士、本科人才每人3000元/月、1200元/月、800元/月的生活补贴。

(三)住房保障。在市行政区域内无住房的,3年内享受1000元/月的租房补贴或免费入住市人才公寓;在淮购买首套商品住房享受契税全额补贴。

(四)家属就业。如有配偶需来我市就业的,由人社部门优先推荐就业岗位,原工作单位系机关、事业单位的,可按原单位性质对口安排。

(五)子女就学。如有适龄子女需入园入学的,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在市区内优质公立幼儿园或中小学就读。

同时,《办法》还赋予用人单位一定自主性,可按不高于市级引才补贴的2倍,配套安家补贴和生活补贴;可设立人才支持项目经费,将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纳入名师工作室、学科带头人等人才工程,加强培育培养;可根据工作需要,优先推荐聘任为用人单位中层及以上领导职务,有突出贡献的,可按破格晋升有关规定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问: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的程序主要有哪些?

答: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每年度开展一次,期间确有引进急需紧缺人才需要的,按“一事一议”的原则经市人才领导小组同意后开展,总体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组建招聘组、开展专业测试(面试)、考察、公示、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可简化考试程序,放宽开考比例;也可开展校园招聘,通过面谈、面试、直接考察等方式确定拟引进人选。为确保引进人员质量,成立由组织、编制、人社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成的资格审查组,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对拟引进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问:对贯彻落实《办法》有哪些具体部署?

答:施政之要,贵在落实。《办法》的制定和实施,是我市人才队伍建设的一件大事,将从以下三方面入手:

(一)积极宣传推广。创新宣传方式,在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媒体上刊发《办法》及相关解读,瞄准引才对象,配合图表、漫画等直观方式精准展现文件“含金量”,提高社会知晓率和关注度。

(二)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凝聚共识,理清工作思路,定期征求人才需求,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落实举措,组织相关单位多形式多渠道开展人才引进工作。近期,我们将结合《2021年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组织开展引进工作,欢迎大家及时关注招聘公告、帮助推介。

(三)加强管理服务。做好人才引进“后半篇”文章,加强与引进人才的联系交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做到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待遇上保障、政策上倾斜,促进优秀人才干事创业,推动淮北人才工作更加积极开放、务实高效。

下一步,市委组织部将认真抓好中央、省、市关于人才工作各项决策部署的落实,着力营造有利于人才创新创造创业的环境,吸引更多人才有凤来仪,实现“淮才必遇”“淮才优遇”,让淮北成为群贤毕至的高地、干事创业的热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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