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水环境目标管理,改善水环境质量,开展水环境生态补偿。
【目标任务】继续实施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试点工作,稳步实施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全面实施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滁河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和沱湖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建立健全以市级横向补偿为主、省级纵向补偿为辅的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
【资金筹措】按照《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北市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淮政办秘[2018]143号)要求,根据“谁超标、谁赔付,谁达标、谁受益”的原则,在全市建立以县级(开发区)横向补偿为主、市级纵向补偿为辅的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机制。涵盖淮北市濉河、沱河等主要河流,由市生态环境局和财政部门联合对各县区进行月度考核、年终结算。今年利用省生态补偿资金预计兑现2020年资金1670万元。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联 系 人:吴 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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