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8月19日

第A06版:

向诈骗团伙提供银行卡 用于犯罪资金结算牟利

31人获刑罚

■ 记者 王晨 通讯员 王同威

本报讯 近日,濉溪县法院依法审理窦某等18人、陈某等13人两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这两起案件均是公安部断卡行动重点打击的刑事犯罪案件。

2020年11月以来,吴某等诈骗团伙纠集窦某等人,通过网络招揽下线,向其提供银行卡,并许诺按照银行卡结算资金支付一定比例好处费。该团伙先后纠结被告人窦某等30余人为其提供银行卡,用于犯罪资金结算,两案涉银行流水分别为3900万元、4500余万元。最终窦某等人分别处于六个月至一年二个月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违法所得予以没收。

通过两起案件,县法院承办法官提醒公众,一定要提升个人信息保护意识,注意防范电信诈骗,保护好个人财产。同时,也提醒群众不要想着不劳而获,为蝇头小利走上犯罪道路,影响自己和家人。

2021-08-19 王晨 向诈骗团伙提供银行卡 用于犯罪资金结算牟利 1 1 淮北日报 content_85907.html 1 3 31人获刑罚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