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8月10日

第A02版:

我市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

以“四最”营商环境推动实体经济发展

■ 首席记者 王守明

本报讯 为深入推进我市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构建公开、公平、高效、透明的政府采购环境,近日,市财政局联合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印发通知,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管理,以“四最”营商环境推动实体经济发展。

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编全编实政府采购预算,凡是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项目,全部列入政府采购预算,并细化到具体采购品目。规范政府采购预算调剂程序,严禁随意调整政府采购预算或将采购预算化整为零以规避政府采购或公开招标。

加快采购资金支付进度。压缩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间,原则上由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缩短至10个工作日内。合同签订后,预算单位应积极配合供应商履约,并及时验收。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

全面推行采购意向公开。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淮北市)开设“采购意向”公开专栏,对2022年1月1日起实施的采购项目,除协议供货、定点采购、网上商城采购及因不可预见的原因急需开展的采购项目外,预算单位应按规定公开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时间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未公开采购意向的项目不得开展采购活动。

多举措支持企业发展。预算单位要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调剂增加政府采购预算的一律按规定统筹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份额。政府采购项目一律免收投标(响应)保证金,不收或降低履约保证金缴纳比例,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允许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险、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应在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时予以说明。鼓励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文件中约定预付款,预付款比例一般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中小微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可提高到50%以上,与疫情防控有关的采购合同预付款比例最高可达100%。加大政府采购贷融资支持力度,积极协调金融机构参与服务,为中小微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融资担保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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