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黄旭 见习记者 孙雅婷
通讯员 刘成
本报讯 近日,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根据要求,对全市429个区域噪声点位和97个道路交通,开展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普查监测。
据悉,此次普查监测以我市北部城区为主,兼顾工业区划定区域声环境监测网格。同时,在区域声环境监测网格覆盖范围内,将划定的城市主、次干道作为本次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监测点位调整范围;在北部主城区建成区中,按照划分的不同功能区,兼顾工业区划定声环境监测网格,对不同功能区进行优化调整监测点位,以代表该类功能区环境声环境平均水平。
伴随着城市建设进程的加快,城市规模不断扩展,城市路网快速扩张,环境噪声影响程度和范围也在不断变化。为准确地掌握和评价“十四五”期间城市声环境质量及其变化趋势,在原有城市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的基础上,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声环境质量常规监测暂行技术规定》和《淮北市声环境功能区划》(2016-2020)相关文件规定,对我市城市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进行普查监测,进一步摸清我市声环境质量现状,为城市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进行优化调整提供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