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席记者 王守明
通讯员 李敬敬 张轲
本报讯 2021年以来,烈山区民政局全面深入贯彻省、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和工作要求,深刻认识新阶段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大意义,理清基本思路和工作重点,精心组织谋划,积极安排部署,采取多种措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稳步提升民生服务和保障水平,有序推进民政民生保障工作。
加快救助制度改革。高位推动,超前谋划,印发《关于加快实现巩固对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出台《烈山区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调整烈山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小组和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快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城乡低保、特困救助审批权限全部下放至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审批额度从6月1日起由低保标准的4倍提高至低保标准的6倍。
稳定救助政策。适度扩大低保覆盖范围,对低收入家庭中重病、重残人员等特殊群体,依申请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对符合救助保障条件的,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2021年全区保障农村低保26453人次,保障金额1212.78万元;城市低保共保障16670人次,保障金额845.01万元;特困人员供养累计保障3150人次,保障金额251.4万元,发放失能补贴11.41万元。失能集中供养率达51.5%;临时救助共救73人,累计支出24.04万元。
推进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回头看”和社会救助巩固提升。印发《关于进一步巩固提升农村低保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重点围绕老年人、残疾人、“脱保漏保”和死亡冒领低保救助金,公办和民办养老机构虚报入住养老人数、不及时核减死亡人数等套取财政专项补贴资金等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并加强监督;对全区干部直系亲属享受低保的进行重新备案,并进行抽查核查。利用4个月的时间全面完成504名特困人员的核查工作,通过入户调查、召开评议评估会、信息核对等方式,对辖区内所有特困供养人员进行逐一核查,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及时纳入供养范围,不符合的要及时退出。
启动社会救助服务品牌创建活动。按照安徽省“情满江淮 共享小康”社会救助服务品牌创建活动要求,启动“情暖烈山 共享小康”为主题的社会救助服务品牌创建活动,3月份举办启动仪式,先后进行入户走访、集中义诊、防诈骗教育、小组活动等。此项活动以杨庄街道为试点,主要服务对象为城乡困难老年人群体,救助形式由单纯的“物质救助”提升为“物质+服务”形式,首次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对社会救助家庭中生活困难的老年人、残疾人等提供必要的家庭访视、志愿照料、心理疏导、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服务,共筹集项目资金14万元,全部投入到“情暖烈山 共享小康”项目中去,让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在有保障的基础上得到有效提升。
多方兜牢救助网底。细化临时救助政策,分档分标准对困难群体进行救助,对低保、特困家庭实行应救尽救,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行综合性救助措施,实施低保救助、临时救助、大学生救助等多项救助政策。累计临时救助73人,救助金额240420元,乡镇救急难备用金支出14.3万元,总累计支出38.3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