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6月28日

第B80版:

让检徽在奋进中熠熠生辉

——烈山区人民检察院书写检察事业华章

■ 记者 俞晓萌 通讯员 马飞

历史的画卷总是在砥砺前行中展开,精彩的华章总是在不断奋斗里书写。

2020年以来,烈山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为指南,以“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为己任,依法全面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服务大局助发展、打击犯罪保稳定、强化监督护公平、化解矛盾促和谐、维护法治彰正义,以赶考的心态、昂扬的状态、奋进的姿态,推动烈山检察工作更好适应人民群众新期待、烈山发展新格局,为加快建设美丽烈山提供了更加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深化党建引领 把党的基因融入检察肌理

烈山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机关党建为龙头,以学和做为着眼点,强化党的理论武装,确保“两个维护”扎根在党员干警思想深处,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

抓好学习教育,始终确保信仰上的忠诚度。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召开专题学习研讨会12次,领导干部带头上党课3次,党员干部集中学习14次。推深做实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在典型案件中深刻汲取教训,在“学”“查”“改”“建” 上下功夫,持续推动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向善向好。组织干警参加高检院、省院视频讲座59场次,组织选拔20余名检察干警参加上级检察机关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和业务竞赛。坚持集中培训和日常教育相结合,充分运用检答网、干部教育在线、学习强国等学习媒体,补齐干警规范执法工作短板,提升干警的执法水平和履职能力。

抓好制度建设,始终确保党性上的纯洁度。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召开党组会议23次,集体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在执行党中央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上思想同心、目标同向、行动同步。严格执行《检务督察工作条例》,全年开展12次日常督查和3次专项检查,推进作风建设长效化。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谈心谈话30余人次,提醒谈话3人次,开展警示教育5次,持续抓好“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填报14件,督促教育引导检察干警廉洁用权、廉洁从检。

抓好典型引领,把讲政治落实在示范带动上。不断巩固和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2020年我院检察干警尹成获得全省案管业务竞赛业务能手,张梦莹、况作恒分别荣获全市“三大攻坚战”先进个人、全市“法律援助十佳先进人物”称号。区人民检察院被评为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典型,连续五届被评为全省文明单位,为检察工作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立足检察职能 服务大局护航经济社会发展

作为正义的“代言人”,烈山区人民检察院始终积极履行法定职责,立足办案强化监督,扛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监督责任。

面对黑恶势力,烈山区人民检察院秉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的理念,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有黑必扫、除恶务尽,实现全年涉黑涉恶积案数“清零”,受理并移送涉黑涉恶案件线索1条,监督公安机关移交案件线索34条,统筹打好攻坚战。

面对人民合法利益,烈山区人民检察院积极推进平安烈山建设。以人民安全为宗旨,着力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共受理审查逮捕100件169人,依法批准、决定逮捕70件103人;受理审查起诉132件207人,依法提起公诉114件180人。加大对贫困村的扶持力度,实现对口帮扶的26户贫困户全部脱贫摘帽。积极推进“美丽乡村检察行”专项活动,全年共办理5件司法救助案件,发放救助金10万元,进一步巩固了脱贫攻坚胜利成果。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法妥善处理群众信访件,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面对犯罪人员,烈山区人民检察院坚持惩治与保护并重,在法律允许范围内,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108件169人,认罪认罚适用率为94%,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提升了社会治理能力。通过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纠正漏捕漏诉、发送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等方式,实现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有机统一。同时,注重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认真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依法办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4件4人,实现检察官兼任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全年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4次。

面对涉民营企业案件,烈山区人民检察院始终把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抓在手上,成立涉民营经济保护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扎实开展“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深入全区民营企业问需问计,开展法律咨询、实地走访、座谈交流等检企活动,并向企业赠送法律书籍200余份,2020年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7件14人。

同时,开展刑事执行监督工作,针对监管活动违规违法行为,发送纠正违法通知书及检察建议。深化财产刑执行检察工作,针对15起财产刑违法案件发送的纠正违法通知书和检察建议,全部得到相关单位采纳。此外,行诉讼监督稳中有进,检察公益诉讼突破有力,去年共排查公益诉讼案件线索61件,行政机关回复率、采纳率、整改率均达到100%。

一次次走访、一项项制度、一条条举措……烈山区人民检察院紧跟党委、政府的决策步伐,靶向施策、精准发力,保证着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合拍共振。

坚持守正创新 一马当先做改革发展“践行者”

沐浴着改革创新的东风,烈山区人民检察院在创新探索的道路上蹄疾步稳,越发从容坚定,各项领域成效初显。

深化改革为法律监督“赋能”。2020年,区人民检察院勇于探索、积极协调、大胆实践,从员额遴选、退出,动态调整、职业保障等多个方面,全面落实检察官员额制改革的各项任务。补充遴选员额检察官1人,检察官助理1人,3名员额检察官晋升为三级高级检察官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130件。推进检察辅助事务社会化,招聘聘用制书记员,为司法办案提速。出台《烈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实施细则》,真正发挥好“风向标”“指挥棒”作用。

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对“能听证、尽听证”的案件向社会进行公开听证,将公开听证作为常态化办案机制来抓,有力促进了矛盾纠纷化解,达到案结事了人和政和,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加强和改进检察机关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络工作,更加广泛深入地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邀请代表、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使他们在了解检察工作的基础上建言献策,助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高度重视信息宣传工作。烈山区人民检察院把信息宣传作为展示自身形象、提升执法公信力的重要工作来抓,通过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动新时代检察信息宣传工作发展,为检察工作“扩音”。加强检察宣传队伍建设力度,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适时调整信息宣传工作的方向和重点,守好检察宣传工作主阵地。去年一年,区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55条,微博发布信息2484条,今日头条发布信息1213条,一点资讯发布信息1141条,持续传播检察声音、讲好检察故事,保证了信息宣传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机遇成就梦想,实干铸就辉煌。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之年。站在“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烈山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以提升班子能力、强化队伍素能为抓手,以执法规范化、管理精细化、制约刚性化、素能优质化为重点,全面加强政治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作风建设,着力打造对党忠诚、服务人民、司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检察队伍,推动检察工作持续向前发展,努力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生态美的新阶段现代化美好淮北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2021-06-28 俞晓萌 ——烈山区人民检察院书写检察事业华章 1 1 淮北日报 content_81618.html 1 3 让检徽在奋进中熠熠生辉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