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6月28日

第B77版:

濉溪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民事检察职能

坚持司法为民 守护公平正义

■ 通讯员 吴颖

本报讯 一直以来,濉溪县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在案件办理中充分运用公开审查听证程序,坚持司法为民,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回应社会公众对司法公开新要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3月中旬,在部门办理的赵某某申请对法院审判违法行为监督案件中,经核查,案件实质矛盾为赵某某与其前夫即对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本着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的工作目标,部门分管副检察长周继红主持召开听证会,邀请县政协委员、妇联工作人员张伟,临涣镇人民调解员刘洋、孙作成参与听证,双方当事人亲属到场旁听。经检察官释法说理、听证员参与评议、妇联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员主持调解,最终当事人之间达成和解,案件矛盾得到实质性的化解。

支持起诉是“民生检察”工作的重要抓手,是民事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方式。围绕服务和保障民生,院民事检察部门主动参与人社部门开展的“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协助解决农民工欠薪讨薪问题。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支持起诉职能,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引导收集证据材料,支持农民工向法院提起追索劳动报酬的民事诉讼,利用合法方式维护合法权益。2月底,在开展“民生检察”宣传走访基层法律服务所活动中,收集到刘某某、魏某某等7人向周某某索要劳动报酬案件线索。经调查核实,确认周某某拖欠刘某某等7人工资15万余元长达四年之久,经多次索要,推诿不予支付。部门依法受理相关支持起诉案件后,快审快办,依法作出支持起诉决定。目前相关案件均已由濉溪县人民法院百善法庭立案审理。

3月初,院民事检察部门制定了《民法典》专项宣传方案,计划在3至9月期间,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开展民法典和民事检察职能专项法治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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