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6月28日

第B76版:

架好“连心桥” 织密“保护网” 托起“公平秤”

以检察机关负重前行换民营企业轻装前进

■ 记者 俞晓萌 通讯员 宋世瑾

法治环境好比阳光,关系企业创新创业活力的聚焦和释放。近年来,淮北市检察机关围绕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更多更优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着力在转理念、强服务、重实效上狠下功夫,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落实“351”工程,助推淮北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据统计,自2020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涉民企刑事案件63件,办理涉民企民事行政监督案件38件,依法有力保护了民营企业合法权益。1件刑事立案监督案件作为全省保护民营经济典型案例首例发布。濉溪县人民检察院创树的“检企同行365”品牌,荣获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品牌。

当好“店小二”

面对面嘘寒问暖

为深入贯彻安徽省检察机关《全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实施方案》,全市两级检察院高位推动,把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作为“一把手”工程,均成立涉民营经济保护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由检察长担任小组组长,研究部署检察环节服务“六稳”“六保”工作的具体举措。“一把手”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对重大敏感涉民企案件,两级院检察长亲自接访、亲自办理、亲自主持公开听证,切实发挥检察长办案的示范、引领作用。在2020年涉民营经济案件“检察长集中办案月”活动期间,全市两级检察院检察长集中办理涉民营经济案件8件,其中,市院检察长带头办理3件。

企业是国民经济的细胞,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是检察机关的重点工作。根据省人民检察院《全省检察机关实施“351”工程助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工作方案》,市人民检察院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全市检察机关实施“351”工程助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任务分解表》,细化内部职责。定期组织召开各成员部门参加的服务保障民营经济统筹协调会,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强化部门间的沟通协作,构建两级检察机关上下一体、内部联动的工作格局。密切外部协作,充分借助工商联联系民营企业的桥梁纽带作用,联合会签《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协作书》,建立健全信息互通、联合调研、日常联络机制,并就畅通司法诉求、建立涉企案件快速办理机制达成共识。

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首先是加强与民营企业的联系。2020年以来,两级院领导走访民营企业64家,“走出去”向民营企业“问需求、保权益、促发展”,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先后成立淮北市经营者互助发展协会、浙江商会、安徽理士电源公司检察工作站,推动检察服务常态化。开展法治宣讲72次,向民营企业赠送《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资料汇编》《案说民营企业法律风险》等资料书籍1000余份。先后举办以“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8次邀请民营企业家走进检察机关,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企业家参加涉民企案件公开听证活动,主动听取意见建议并接受深度监督。

为解决民营企业困难,助力推进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工作,全市检察机关充分利用“信访网电”四位一体控告申诉平台,为企业寻求法律咨询、权利救济提供便捷高效服务。建立涉民企案件“绿色通道”,对涉民企控告申诉案件线索实行专人集中管理,统一受理登记、认真审查分流、依法快速办理。在控申接待大厅设置民营企业服务岗,开通96309专线电话。利用检察长接访日活动,主动约访涉民企案件申诉人,对申诉人提出的问题进行详细的释法说理,变被动接访为主动约访,进一步破解“申诉难”问题。

当好“建设者”

手牵手保驾护航

民营经济发展离不开良好的营商环境。为依法平等保护民营经济,全市检察机关在思想意识层面,转变传统的“重打击、轻预防”为“打防结合、帮扶修复”的观念,紧密结合检察机关办案实际,把打击、预防、服务、保护等多项职能统一起来,进一步提升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能力。

平等保护民营经济,检察机关主动担负起应有的法律责任。记者了解到,自去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依法惩治职务侵占、合同诈骗等侵害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权益犯罪,批准逮捕 20件,起诉犯罪22件。紧扣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惩黑恶势力以暴力、威胁等方式侵害民营企业财产权、民营企业家人身权的行为。在黄某等恶势力团伙强迫交易和其团伙成员郭某某故意毁坏民营企业财物一案中,濉溪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捕诉、立案监督职能,涉案被告人全部被判处实刑。

全市检察机关宽严相济,坚持“少捕慎诉慎押”理念,对涉案民营企业负责人慎捕慎诉,减少不必要的人身自由限制,尽可能减少因办案给企业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据悉,全市检察机关共对民营经济涉罪案件依法不捕7件9人,不诉2件2人。

与此同时,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国家和社会治理中的规范引领作用,坚持打防结合,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帮助企业建章立制,促进提高规范经营、抵御风险的能力,做好犯罪预防。

当好“守护人”

心贴心排忧解难

紧盯涉民营企业案件“立案难”问题,全市检察机关一方面强化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重点监督纠正该立不立、不该立乱立、立而不侦、侦而不结、违法使用刑事手段插足经济纠纷,以及使用强制措施、查封扣押冻结财物不当等问题,办理立案监督案件4件4人。另一方面,积极开展涉民企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民营企业经营者或重要管理、核心技术人员的,逐案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涉民企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8件8人。

紧跟涉民营企业案件“监督难”问题,牵头与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中级人民法院会签《关于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的若干意见》,灵活运用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检察建议等多种监督方式,最大限度保护民营企业及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相山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周某某虚假诉讼案时,及时将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同时依法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再审撤销原判决,驳回周某某诉讼请求,并对周某某妨害司法诉讼行为罚款5000元。截至目前,依法查办损害民营企业利益的虚假诉讼案件14件。

紧贴涉民营企业“执行难”问题,市人民检察院注重建章立制,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会签《关于开展民事执行监督、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围绕民营企业反映强烈的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等“执行难”问题,以及判决生效后行政机关不能自觉履行判决等问题,进一步强化检察监督,共办理涉民企民事行政执行监督案件24件。

服务民营经济工作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精准把握精髓、深刻领会要义,强化担当、勤勉尽责,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进一步彰显检察监督对服务保障护航民营企业发展的作用,努力为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好淮北营造更加优良的法治环境。

本版照片由市人民检察院提供

2021-06-28 俞晓萌 架好“连心桥” 织密“保护网” 托起“公平秤” 1 1 淮北日报 content_81604.html 1 3 以检察机关负重前行换民营企业轻装前进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