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掘进一区职工刘伟、张玉坤、张瑞及防突区职工刘彬自2021年1月1日起累计旷工超30天:掘进一区职工蒋连升,防突区职工朱志龙自2021年5月1日起连续旷工超15天,以上人员单位已电话通知或联系家属,6月仍未正常出勤,现向你们公告送达,矿将按照《淮北矿业集团职工惩处暂行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五款之规定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有任何疑问请致电:0561-4938869
特此公告!
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杨柳煤矿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