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6月30日,毛泽东签署命令,正式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随后,全国各地新解放区开展了一场轰轰烈烈的土地改革运动。
根据中共中央的有关指示精神和中共皖北区委员会的统一部署,淮北农村地区有计划、有步骤、分期分批开展了土地制度改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精神,安徽全境从1950年春季开始土地改革准备工作。但1950年夏,皖北区沿淮地区遭遇洪涝灾害,损失严重,皖北区委员会决定并报华东军政委员会批准,受灾县以生产救灾和治理淮河为压倒一切的中心工作,土地改革推迟到1951年秋后进行,但要做好准备工作。按照皖北区委员会的要求和部署,濉溪县各级政府结合剿匪反霸、减租减息、生产自救等工作,向农民广泛宣传土地改革政策,着手进行农村土地情况调查、整顿农村组织等,从思想上、组织上、政策上为土地改革作了较充分的准备。
1951年7月,濉溪县委召开全县土地改革工作会议,对全县土地改革工作进行具体部署。为使土地改革顺利开展,县委成立了县土地改革委员会,县委主要负责人兼任主任。同时,从各单位抽调在职干部300人,培训土地改革工作队员600人,组成了土地改革工作队。工作队成立后,即被派往各村,指导各地的土地改革工作。为支援和指导濉溪县的土地改革工作,华东军政委员会派出600人的工作团,来濉溪县帮助开展工作。
■ 记者 朱冬 通讯员 林琳 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