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刘星 通讯员 王玉洁
本报讯 蓝色车身,车顶装有“文明出行”“大爱濉溪”“中国碳谷”“绿金淮北”“出租”等字样顶灯,打着“空车”牌……当这样的车辆停在等车的你面前,你会怀疑它的真假吗?而事实上,它的确是“高仿”出租车的残疾人代步车。
5月21日晚20点58分,淮北交通执法第八执法大队在市区惠苑路中央花城附近巡查时,发现一台悬挂有“大爱濉溪”字样顶灯车牌号为皖FG028*的蓝色轿车,存在疑似残疾人代步车冒充出租车从事非法营运行为。执法人员立即将该车拦停,检查,当场调查取证。据车上乘客介绍,他从濉溪县城上车,准备前往火车站,双方商定好收取12元乘车费用。在调查过程中,驾驶员陈龙某不能提供出租客运经营许可证件,对此次非法经营行为供认不讳。
鉴于该残疾人代步车冒充出租车从事非法营运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执法人员现场依法对该车进行证据固定并移交支队处理大队进行立案。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残疾人车只能代步,不能从事载客营运,主要是因为残疾人自身行动不便,且残疾人代步车辆经过改装,安全技术性能不高,若从事载客营运,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然而,仍有个别残疾人代步车辆在交通、公安等部门明确禁止非法营运的前提下,私自购置出租车顶灯、计价器,从事非法营运行为,严重扰乱了客运市场秩序,给我市交通、市场管理和社会稳定带来了许多负面影响,社会各界反响强烈。
针对这一情况,淮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认真研究,制定方案,决定从5月下旬开始,抽调八个路面执法大队集中开展残疾人代步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整治行动将采取“现场取证+非现场执法”的方式进行。
执法人员介绍,这是淮北市针对残疾人代步车从事非法营运行为第一案。本案将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对该车予以伍仟元整处罚。案件的《违法行为通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即将送达。执法人员表示,本案当事人在收到以上两个文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应到淮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接受处理。若逾期不接受处理, 将列入淮北交通车辆自动报警系统实施追踪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仍拒不接受处理,将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