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俞晓萌 通讯员 吴邦海
本报讯 6月3日上午,记者从相山区人民法院获悉,自6月1日起,法院开展为期半年的清理长期未结执行案件、清理执行终本案件、清理执行案款“三清理”专项执行活动,全面掀起“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热潮。
据悉,专项执行活动分排查摸底和组织实施两个阶段进行,聚焦群众反映执行工作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系统梳理、清查执行工作中长期存在的顽瘴痼疾,用心用情用力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第一阶段,在6月15日前,法院对专项活动涉及的超过12个月的长期未结执行案件进行排查,对控制的财产类型、控制时间进行登记,并将案件按照财产处置阶段等进行分类。建立已终本执行案件台账,对未发放的执行案款进行分类登记造册。
第二阶段,从6月16日至年底,法院对长期未结案件制定执行方案,明确结案计划和时间表,加大财产处置力度,审管办(研究室)对执行结案情况进行跟踪督导,对临近执行期限的案件进行提示督办,防止边清边积。不规范终本案件进行自纠自查并限期整改,加大财产查控力度,把好“找物关”“查人关”“惩戒关”“结案关”“核查关”。对5月31日以前已经到账但未发放的执行案款进行清理,同时加快财产处置后财产过户、交付等手续办理,案款即到即发,或开展案款集中发放活动。
当日上午,法院还为12名申请执行人进行案款集中发放,共计发放执行款1330余万元,切实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