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刘星
通讯员 朱昆鹏
本报讯 近日,市医疗保障局医疗生育征缴稽核中心不断接到群众反映,自己没消费,医保卡也一直由自己保管,但卡里的个人账户金额却变少了。到底是怎么回事?不要慌张,这是市医疗保障局根据各单位申报的最新缴费基数对全市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基数进行调整所致。
据悉,受疫情影响,全市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基数在2020年未进行基数调整,当年的缴费基数执行的是2019年的标准。按照省医疗保障局部署,此次调整时间段为2020年1月至2021年3月共15个月。如果单位新申报的参保职工月缴费基数比2019年低,需扣减掉按2019年缴费基数多划拨的医保个人账户,个人账户金额相应减少,多缴的费用用于冲抵以后年度的应缴费用,以保证整个调整期间按其实际缴费基数划拨账户;同样的,如果单位申报的缴费基数增加了,需补缴相应费用,同时一次性补划个人账户,个人账户金额相应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