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传媒中心:
我是家住市区北山巷的居民,近日一楼的一户业主私自改建了承重墙,不仅破坏房屋结构,更对我们楼上住户房屋安全构成危害,存在着安全隐患……
希望中心记者前来现场采访,相关部门能给予解决。
市民 李先生
■ 记者 徐志勤
通讯员 杜从 姚翠侠
第一时间,市城管局房地产支队联合市住建局执法人员与记者一起来到现场。根据一楼业主张女士所述,因为客厅沙发摆放问题,将承重墙改建成门方便通行。现场,执法人员根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九条“禁止装修过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等相关条例,责令其立即进行整改,恢复原状。
截至记者发稿,张女士已将承重墙恢复原状。
市城管局房地产支队负责人介绍,破坏房屋结构不仅影响邻里关系,而且严重造成安全隐患。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承重结构关系到建筑物的安全,房屋使用者绝不能擅自改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