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朱冬 通讯员 周欢欢
本报讯 近日,我市印发《淮北市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重点举措》的通知》(以下简称“《重点举措》”),提出用2年左右时间,基本建成分层分类、城乡统筹、制度完备、高效顺畅的社会救助新格局;到2035年,实现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困难群众,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更加密实牢靠的总体目标。
《重点举措》从完善9项救助制度(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受灾人员救助、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发展其他救助帮扶服务和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等方面,提出了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重点举措;从提升社会救助工作能力、深化社会救助体制改革、加强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保障措施。
其中,在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重点举措方面:对于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重点举措》提出,适度扩大低保覆盖范围,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依申请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合理制定我市低保标准并实行动态管理,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对于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重点举措》提出,要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合理制定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原则上按照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确定,推进签订委托照料协议,落实走访照料责任。通过购买住院护理保险等方式,提升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水平;对于完善临时救助制度,《重点举措》提出,对于患重特大疾病、因子女自负教育费用负担过重的支出型救助对象,可按低保月标准的2至10倍给予临时救助,对于重大生活困难的,可“一事一议”适度提高临时救助标准。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健全完善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合理提高审批额度,镇(街道)审批额度由低保标准的4倍提高到6倍。
在发展其他救助帮扶服务上,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政策,推进儿童福利机构转型升级等。
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上,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完善政府购买服务、费用减免等政策措施,鼓励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参与社会救助,扩大社会救助服务供给,对表现突出的慈善组织按规定给予表彰。
在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保障措施方面,对于提升社会救助工作能力,《重点举措》提出,进一步明确承担社会救助工作职责的机构,合理配备社会救助工作人员。社会救助工作力量不足的,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解决。村(居)明确1人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民政工作,同时村级设立社会救助协理员。开展社会救助所需工作经费纳入地方各级预算;对于深化社会救助体制改革,《重点举措》提出,创新社会救助方式,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社会救助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服务。加强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帮助救助对象构建家庭和社会支持网络;对于加强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重点举措》提出,完善市智慧救助平台功能,建设全市社会救助对象主题库,健全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职能、区块链、5G等现代化信息技术,统一汇集、互通共享救助帮扶各类信息。全面推行社会救助事项线上办理,实现社会救助事项“掌上办”“就近办”,为困难群众申请社会救助提供便利。
根据此次制定的重点举措,我市将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能力建设,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落到实处,不断提升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