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4月12日

第A06版:

司法为民促和谐 十年纠纷一朝解

■ 记者 吴永生

通讯员 方好 陈豹

本报讯 近日,濉溪县人民法院百善法庭法官来到临涣镇“和谐茶室”调解室,帮助群众解决了一起矛盾纠纷和实际难题。

该案是一起由崔玉某、段书某两位耄耋老人因互换承包地于2010年引起的排除妨害纠纷。10年来,县、镇、村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多次进行调解,均未达成双方满意的结果。其中,段书某甚至携带汽油等危险物品到村委会要求处理,后因放火罪被判刑。服刑期满后,该纠纷的双方当事人经有关部门达成调解协议后,在履行期间再生纠纷。于是,原告崔玉某一纸诉状将被告段书某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损失1万元,并排除妨害。

鉴于本案的特殊情况,百善法庭承办法官在了解案情后,于3月31日将双方当事人约至濉溪县法院在临涣镇设立的“和谐茶室”调解室,和当地乡贤调解员一起,对两人采取“隔离调解”的技巧,分别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劝导。经过一上午的协商调解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段书某自行清理放在崔玉某承包地内的砖块并赔偿损失6000元。该款现场履行完毕,双方握手言和。

据悉,自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以来,百善法庭一直把“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贯穿始终,深入辖区参与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直面群众,听取群众诉求,扎实推进审判、执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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