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4月08日

第A05版:

构建国家、省谈判药品供应通道机制

市医疗保障局打通抗癌药购药“双通道”

■ 记者 刘星 通讯员 邢鑫

本报讯 对癌症患者来说,药就是命,但抗癌药昂贵的价格,却让许多癌症患者因为承担不起药费而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救治。为了让老百姓能买得到、用得上、可报销的降价抗癌药,市医疗保障局推行5家药店作为国家谈判药落地协议药房,打通抗癌药购药“双通道”,正式构建国家、省谈判药品供应通道机制。

据了解,截至2020年底,全市3区共有5家零售药房纳入国家谈判药落地定点药店,制定医药机构管理制度,对全市221种谈判药落地医药机构进行全方位考核,实施国家谈判药定点医药机构等级评定和淘汰退出机制,确保“救命药”“双通道”始终保持畅通。2019年、2020年双通道定点药店累计结算1019人次,基金支付666.54万元。

市医疗保障局根据相关文件及时将国家谈判药、抗癌药、医保支付标准、限定支付范围等信息维护到医保系统,督促定点医药机构做好新增抗癌药编码对应工作,同时在医保信息系统中开发谈判药“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联网结算功能,实现谈判药在医疗机构端直接联网备案和定点零售药店端联网结算功能,简化程序,解决患者购药即时结算需求。

同时,制定《关于协议零售药店供应国家谈判药纳入医保结算管理的通知》,推行外购谈判药、定点药店管理办法,由专业医师作为谈判药外购责任医师,负责疾病诊断和谈判药使用条件的确认,对符合条件的开具处方,报医保经办机构备案。患者在一个医疗期内,经备案后选择一家“双通道”药店作为谈判药医保结算药店,并根据患者在治疗过程中用药、治疗的实际需求及时进行动态调整,满足患者的就医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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