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俞晓萌 通讯员 吕侠 张莹
本报讯 今年前两个月,在执行案件办理数大幅增加、办案压力持续增大的形势下,烈山区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结案率高达53.51%,同比上升17.65个百分点,多项指标位居或并列全市基层法院第一名,为本年度执行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近日,一位企业代表来到烈山区人民法院执行事务中心,手中拿着一面写有“公正执法为民 助力民企克难”的锦旗。据了解,2018年5月15日,安徽某建筑公司与淮北某公司签订施工协议书,后因付款和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且双方均申请了仲裁。今年1月6日,淮北仲裁委裁决,淮北某公司向安徽某建筑公司支付工程款160万元及利息。裁决书生效后,因淮北某公司未主动履行,安徽某建筑公司向烈山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局收到申请执行书后立即受理,两次帮助申请执行人执行到位金额约60万元。为保障双方公司均能够正常经营,执行人员积极与双方当事人协调,争取就剩余款项达成和解协议,尽可能减少对两个企业生产经营的冲击,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数据显示,今年前两个月,烈山区人民法院新收执行案件368件,同比上升102.2%,已结案件198件,同比上升178.87%。在执行质效上,首执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和结案平均用时、恢复案件执行完毕率、保全率等多项指标位居或并列全市基层法院第一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