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3月25日

第A05版:

淮北市住房公积金 提取业务操作细则(暂行)

(三)购买本市存量房提取:

1.办理要件

(1)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书》(一年期内);

(2)购房款发票;

(3)契税完税证明;

(4)存量房交易合同;

(5)有效身份证件、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

(6)职工本人任意银行Ⅰ类借记卡;

(7)夫妻双方如一方在淮北矿业分中心或皖北煤电分中心缴存的,需到职工所在缴存地的分中心开具提取情况证明原件。

2.可提取金额

提取额度为公积金存储余额,且提取额度合计不得超过所购买自住住房首付发票金额或所购买自住住房总价款。

3.可提取人员

职工本人、不动产权证书共有人(仅限配偶、子女和父母关系)。

4.办理渠道

窗口办理、“淮北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淮北公积金”APP、安徽政务服务网。

(四)购买异地存量房提取:

1.办理要件

(1)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书》(一年期内);

(2)购房款发票;

(3)契税完税证明;

(4)存量房交易合同;

(5)提取人或产权共有人购房地户口簿或购房地近半年的社会保险缴存证明(如社保断交则不在受理提取范围内;本市公积金缴存职工并在本市缴存社保的,提供购房地社会保险缴存证明不予受理提取);

(6)有效身份证件、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

(7)职工本人任意银行Ⅰ类借记卡;

(8)夫妻双方如一方在淮北矿业分中心或皖北煤电分中心缴存的,需到职工所在缴存地的分中心开具提取情况证明原件。

2.可提取金额

提取额度为公积金存储余额,且提取额度合计不得超过所购买自住住房首付发票金额或所购买自住住房总价款。

3.可提取人员

职工本人、不动产权证书共有人(仅限配偶、子女和父母关系)。

4.办理渠道

窗口办理。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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