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3月19日

第A04版:

提高会议审议质量 增强监督工作实效

■ 通讯员 周金群

为进一步提升常委会会议质量和审议意见办理效果,强化有效监督,淮北市人大常委会在全面梳理现有相关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淮北实际,借鉴外地经验,制定完善了《关于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的办法》《审议意见处理办法》《专项工作评议办法》。通过制定实施三项制度,从而使常委会会议审议更加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更加规范有序,为增强人大监督刚性、提升监督实效提供了可靠的制度保障。三项制度规定的具体做法是:

一、紧抓源头,科学确定议题。审议的针对性强不强、效果好不好,符不符合人民群众意愿,能不能推动全局工作,议题的选择很重要。淮北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突出工作重点、精选监督议题。每年底,常委会在研究确定常委会年度重点工作、统筹安排常委会审议议题时,聚焦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市“一府两院”需要推进的重点工作、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省委省政府目标考核的薄弱环节等进行精准选题。常委会在选择议题过程中,除按照《监督法》规定的途径以外,还通过12345市长热线、政风行风热线、政务服务平台等把群众集中反映且带有普遍性的问题纳入监督议题。同时,注重加强与省人大常委会、县区人大常委会的衔接以及与市“一府两院”及其有关部门的沟通。

二、夯实基础,深入调查研究。坚持调查研究与人大常委会审议议题相结合,把调查研究作为提高人大常委会审议质量的基本功。一是精心制定方案。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至少于常委会举行会议的两个月前,在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拟定调查研究、执法检查、专项工作评议、专题询问等实施方案。二是广泛充实力量。扩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参与人数,邀请熟悉情况的代表、专家、学者等专业人员参加。三是改进调研方式。建立调研牵头人制度,由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负责人担任有关议题调研牵头人并明确综合审议发言人。科学确定调研对象,以便能够从面上准确评价工作、从点上深入查找问题。改进调研方式,既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察看面上的工作,也根据工作需要采取问卷调查、个别走访、选点察看、“四不两直”等方式深入基层认真听取代表和群众的意见,以确保调查报告有实例、数据、分析,审议发言客观、公正、真实。四是认真撰写报告。调研活动结束后,有关常委会工作机构、办事机构组织相关调研人员进行座谈交流,讨论分析有关调研情况,摸清工作实情、找准问题不足、提出合理建议,形成调研报告。调研报告报经常委会分管领导审定。

三、注重规范,提高审议质量。审议是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的关键环节,充分开展审议是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的保证。为此,常委会注重在审议监督中坚持不断探索和创新,建立了重点发言和书面发言两项制度,确保审议意见的全面性、条理性和深刻性。一是认真准备发言提纲。办公室提前7天将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的法规草案和专项工作报告等会议文件、相关参阅材料以及印制的《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发言提纲》(空白表)送至常委会组成人员,保证其有充足的时间审阅和准备审议发言提纲。常委会组成人员在认真审阅、深入思考的基础上撰写审议发言提纲,并在常委会全体会议前交常委会办公室,优秀审议发言提纲在下次常委会会议上公布。二是合理安排分组审议。根据常委会会议议题,由主任会议决定,可采取分组审议或联组审议的方式进行。常委会分组会议召集人由常委会组成人员轮流担任。分组审议时,议题涉及工作机构和参与调研的人员作为重点发言人,重点发言人名单由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在调研时确定并在常委会会议前提交办公室。三是准确做好会议记录。常委会分组会议记录全面、准确、真实地反映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建议。分组会议记录人在分组审议结束后,充分吸收、及时归纳整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发言,送分组会议召集人、综合审议发言人。四是科学组织人员列席会议。安排参加视察或者调研的代表、专家、学者列席常委会会议,听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建议。涉及审议议题的市“一府两院”有关部门、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四、跟踪督查,强化整改落实 。常委会坚持把推进审议意见的落实,作为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增强监督工作实效、维护人大权威的重要保证。一是突出重点。常委会办公室会同有关工作机构整理审议意见书,审议意见书实行审议意见及问题清单交办督办制度。审议意见坚持定量为主、定性为辅的原则,建立条目式分类、量化问题整改清单,力求整改的目标更明确、任务更具体,提出的建议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涉及省委省政府目标考核的议题,审议意见重点围绕目标考核任务薄弱环节提出具体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二是及时交办。在常委会会议结束5个工作日内将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书交市“一府两院”研究处理,专题调研报告、执法检查报告一并送交办理。市“一府两院”建立完善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书交办机制,明确承办单位、责任人和办理时限。市“一府两院”收到审议意见书后,由其主要负责人审签,并明确一名副职牵头协调;承办部门制定审议意见落实方案,研究改进工作的具体措施。三是严格承办。市“一府两院”自收到常委会审议意见书4个月内或者按照市人大常委会通知要求的时间,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办理落实情况。办理落实情况报告注重回应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改进工作的具体措施,并提前送市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征求意见。四是主动督办。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解决问题为终点,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或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组织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进行视察、调研、检查,了解掌握情况、跟踪问效,督促整改落实。对办理效果不好、常委会组成人员不满意的,适时采取满意度测评、工作评议等刚性监督手段进行持续监督。对审议意见无故拖延处理或不如实报告处理情况,特别是对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再审后作出的限期整改意见无故不落实的,对承办单位进行问责,采取刚性措施处置。针对审议意见督办职能缺位的问题,报请市编委会将内设机构行政科更名为督查科(行政科),优化了督办机构和职能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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