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 谢士宏
“我要求开一张家暴告诫书,这是对我的保障!”2月26日,淮北市公安局相山分局三堤口派出所开具一份家暴告诫书,虽然发生矛盾的小两口在民警调解下重归于好,但这份告诫书也给了一方警告,一方保障。
案件的当事人为年轻的小丽和小王,春节期间两人每天都在男方父母家吃饭。因两人平时工作繁忙不常回家,父母十分开心,小丽的婆婆更是忙前忙后做饭洗水果,小丽每次帮忙婆婆都不让她动手,但小王看着小丽每天坐在沙发上玩手机看电视,自己的母亲忙前忙后,心里一直生闷气。于是,一次饭后和小丽发生了矛盾,最后动手打了小丽。受到伤害的小丽报了警,民警到达现场制止了吵闹。了解事情的经过后,批评教育了小王,小丽最后对小王表示了谅解,但要求民警开具家暴告诫书,以此作为证据。
无独有偶,近日,相山分局西区派出所在处理家庭矛盾时,也开具了多份家暴告诫书,其中多是男子醉酒后殴打妻子。2月2日,民警接待了一起警情,男子老高酒后殴打妻子,妻子忍无可忍报警,并要求民警开具家暴告诫书,作为自己随后起诉离婚的证据。
家庭和谐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是社会稳定的重要前提。全国妇联的一项调查显示,2.7亿个中国家庭中,有30%存在家庭暴力。家庭暴力,不仅是对受害者的戕害,还是影响社会稳定的毒瘤。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如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已实施5年,“家暴不是家务事,虐待老人、孩子,同居关系的伴侣之间的暴力都属于家暴范畴。”市公安局相山分局妇联主席李艳说,“越来越多的人了解到家暴的危害,敢于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这是社会的进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