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1月27日

第A06版:

7·12特大跨国电信诈骗案宣判

■ 记者 俞晓萌 通讯员 李靖文

本报讯 近日,由相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7·12特大跨国电信诈骗案在相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判决:李某、张某某等被告人到庭接受宣判,分别以诈骗罪判处三年至十二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的罚金。

在持续二十余日的庭审过程中,公诉人依法讯问被告人、出示证据、参与法庭辩论、发表公诉意见,从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方面对案件情况进行全方位阐述,严谨地论证了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经依法审理查明,李某、张某某等被告人于2018年5月至2019年9月期间,在柬埔寨金边市以投资虚拟货币的名义非法骗取被害人钱财,涉案金额高达三千余万元。

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维护市场经济的稳定发展、维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职责所在。相山区人民检察院将始终保持对电信网络诈骗的高压态势,从严惩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打造平安相山提供有力保障。

部分省、市、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人员等参与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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