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朱冬 通讯员 马杰 耿运昕
本报讯 12月11日下午,我市召开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传达“11·26”全省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暨“两站两员”建设现场会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我市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会议传达了“11·26”全省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暨“两站两员”建设现场会会议,特别是副省长李建中的讲话精神,全面分析了今年以来全市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濉溪县政府就辖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市交通运输局就“四好农村路”建设、“路长制”运作、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城乡客运公交一体化运行等工作,市农业农村局就农用车辆及驾驶人安全管理工作,淮北银保监分局就警保合作推进农村“两站两员”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发言。
会议认为,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2019年、2020年先后在滁州市、芜湖市两次召开现场会加以部署推进。就我市而言,农村交通安全基础薄弱,管理力量缺乏,只有不断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治理体制,发动社会各界积极投身农村交通安全治理,才能真正实现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向好。
会议指出,近年来,我市加快农村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电商方兴未艾,物流配送大规模下乡,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压力与日俱增。从事故统计看,我市农村地区(包括普通国省道)涉及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占全部道路交通事故的60%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也时有发生,成为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因素,加强和创新农村交通安全工作势在必然。
会议要求,深入推进警保交联动“两站两员一长”建设。各县区政府要按照《安徽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要求,落实属地领导责任,通过政府投入为主、保险公司补贴为辅的方式,建立长期经费保障机制,确保“两站两员”真正发挥作用。县区政府、公安交警、交通运输、银保监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落实考核奖惩,实现农村警保合作“劝导站”常态化运作,大力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宣传劝导等活动;市联席办要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活动,及时通报问题,持续加力推进,确保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有人管、管得住、管得好”。全面推行“队所合一”农村道路交通管理模式。市公安局要加强调查研究,认真谋划,年底前,在濉溪县全域,相山区、杜集区、烈山区部分农村派出所等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严峻的农村地区全面推行“队所合一”工作机制,努力实现“路长管总、交警管线、派出所管片、劝导站管点”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格局。严格落实交通事故应急响应工作机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凡农村地区发生亡人交通事故的,县区公安局分管负责人和辖区交警大队长、镇级“路长”、派出所长到现场指挥处置;发生2人以上亡人事故的,县区公安局局长和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交警支队长、县区级“路长”到现场指挥处置;发生3人以上亡人事故的,市公安局局长到现场指挥处置。大力整治农村地区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进一步加大农村地区低速货车、三轮汽车、电动三(四)轮车、拖拉机特别是变形拖拉机违法载人的劝导查纠力度;针对农村酒驾醉驾肇事多发的违法行为,突出婚丧嫁娶、民俗活动等重点时段,组织执法小分队、机动队,开展异地用警、交叉执法,延伸管控触角,严防酒驾醉驾恶性事故的发生;坚持“一集一策、一地一策”,彻底解决集市占道经营问题。持续加大“进村入户”宣传工作力度。要大力开展“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传活动,紧盯农村出行突出违法行为和“一老一少”重点人群,组织劝导员、保险理赔员、路长开展“进村入户”宣传;在乡村赶集、红白喜事等人流、车流集中时段向来往群众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增强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着重提示不坐货车出行、不超员超载、拒绝酒驾醉驾等宣传提示,为实现全年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目标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