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4日

第A04版:

省投资集团原董事长杜长棣 受贿、贪污、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 一审开庭

■ 通讯员 刘冬梅

本报讯 12月10日,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杜长棣(正厅级)受贿、贪污、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一案,在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市人民检察院指控: 2000年至2017年,被告人杜长棣在担任安徽国风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原地级巢湖市副市长,省投资集团党委书记、总经理、董事长以及安徽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多次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 2309.48万元,数额特别巨大;2007年至2013年,利用担任省投资集团党委书记、总经理、董事长的职务便利,侵吞公款93.26万元,数额巨大;违反有关规定、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共计4301.68 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贪污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本案全部证据,并进行了质证。被告人杜长棣对检察机关的上述指控均无异议,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据悉,该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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