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0日

第A10版:

统筹谋划 靶向施策

​濉溪县大力推进农村污水治理

■ 记者 吴永生

通讯员 徐敬彬 陈锦

本报讯 近年来,濉溪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村污水治理工作,结合实际,统筹谋划 ,靶向施策,大力实施农村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全面提升水体环境和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取得了积极成效。

为切实改善农村环境,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2017年《濉溪县域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专项规划(2017-2030年)》完成编制,分阶段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实施以来,濉溪县政府累计投入建设资金1.21亿元,不断完善收集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截至目前,全县11个镇政府驻地和65个美丽乡村中心村已经实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分别达到90%、80%以上,2030年远期规划目标正有序推进,力争如期全面完成普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逐步恢复整个县域内地表水体的生态功能,实现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多赢。

濉溪县委、县政府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规划、建设、运维、管理等环节的统筹协调,积极探索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机制,建立了县政府负总责,部门、乡镇各负其责、协力推进的工作机制。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负责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负责做好全县污水处理设施规划、监测和行政执法工作;濉溪县农业农村局和县水务局负责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监督指导镇、村实施好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污染水处理设施建设,以及分散在自然庄内河塘沟渠清淤疏浚,清除黑臭水体,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污水处理设施的设计、建设、改造及运行维护工作,负责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的监督,牵头负责竣工验收;各镇政府牵头负责所在地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的考核。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在提高设施运维管理效能上,濉溪县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扩能后,污水处理能力达每日5万立方米,主要服务于主城区及濉溪镇周边农村;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达每日6万立方米,主要服务于濉溪经济开发区,并通过将刘桥镇政府驻地污水管网与第二污水处理厂连通,对刘桥污水进行纳管处理,实现了对刘桥镇政府驻地及周边村庄污水处理的有效覆盖。濉溪县百善食品工业园与百善镇政府驻地紧邻,采取管网对接方式,建设日处理能力1万立方米的综合污水处理厂1座,2019年投入运行,同时纳管处理园区污水和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同时,统筹建设镇级污水处理厂(站)和一体化设施,产生污水较多的区域建设污水处理厂,次之建设污水处理站,污水量较少的建设一体化设施,因地制宜采取灵活措施。根据城镇化建设要求,按照《濉溪县域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专项规划(2017-2030年)》,逐步谋划建设污水处理厂(站),对现有一体化设施优化转移至其他镇或中心村使用,既保证处理效果,又避免造成浪费。统筹建设村级污水处理设施,对规划建设相对集中的村庄,采取集中治理方式,建设集中处理设施;对居民建房相对分散的村庄,采取分散治理方式,建设户用三格式化粪池,配合周边绿化带、菜园、耕地实现污水综合利用,确保不外排。目前,全县已建成中心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65座,年底前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将全部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统筹分类运维污水处理设施,针对全县农村生活污水兼有污水处理厂、站和一体化设施等不同处理形式,采取不同运维方式。百善镇每日1万立方米处理能力的污水处理厂,由运维能力较强的县建投集团负责保障;其余处理能力较小的镇政府驻地处理站、一体化设施分别委托给第三方运维团队实施保障;对于规模较小、工艺简单、运行维护技术要求较低的村级公共处理设施,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运行维护。

目前,濉溪县镇政府驻地已建成并投入运行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日处理能力达13800立方米,运行维护稳定。下一步,濉溪县将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健全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机制,最大限度发挥污水处理设施作用,确保顺利完成既定目标任务,实现对农村生活污水的高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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