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09日

第A10版:

健全“一个机制” 抓好“两项建设” 推进“三个措施”

区妇联“1+2+3”模式 推进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

■ 记者 詹岩 通讯员 单刘清

本报讯 婚姻家庭关系是基础社会关系,婚姻家庭和谐是社会稳定的基础和前提。今年以来,区妇联坚持“调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以促进社会和谐、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目标,着力创新调解组织形式,不断深化调解对接机制,综合运用“1+2+3”模式扎实推进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进一步夯实平安相山建设基础。

区妇联强化健全“一个机制”,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压实排查化解责任,实现全区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一盘棋”工作格局。联合政法系统将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纳入全区综治工作及平安建设的总体规划中,对各镇街、开发区及区直各相关单位进行工作督导考核,同安排、同推动、同落实;区财政、司法、法院等部门将人民调解员工作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积极开展全区人民调解员培训课程;制定《2020年相山区婚姻纠纷预防化解考核评价标准》,把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全力推进相关工作开展。

突出抓好“两项建设”,在阵地、队伍建设上狠下功夫,夯实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根基。加强阵地建设,坚持以各“妇女之家”“妇女议事会”为基础、妇女维权站为龙头、各部门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室为补充,为开展调解工作提供快捷、高效、便民服务,并在社区探索成立“伊言堂”妇女议事会,摸索中形成议事会“4455”工作法,及时化解矛盾,协调家庭关系;加强队伍建设,成立了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合区政法系统抽调88名基层妇联干部为家事调查员和调解员,组成以妇联干部、妇联执委、女企业家等巾帼志愿者为骨干力量的区婚调员队伍,及时加强培训,提高了调解队伍的专业性。

以多方联动为基础、预防排查为抓手、普法宣传为支撑,持续推进统筹式推进、拉网式推进、导引式推进等“三个措施”,切实提升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实效。全区各相关单位加强统筹协调,按照各自职能特点找准切入点,发挥部门优势,主动参与、齐抓共管,形成预防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工作的持久保障;各级妇联每月落实婚姻家庭矛盾和涉疫情婚姻家庭纠纷排查工作,切实做到排查疏导在先,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比如渠沟镇妇联成立“临时妈妈”服务队,为因疫情导致监护缺失的儿童提供“一对一”生活照料、学习辅导、心理疏导等关爱服务;深入开展特色鲜明、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群众喜爱的普法宣传活动,增强家庭成员自觉履行法律义务的意识和社会责任、家庭责任感,提高懂法用法水平。

加强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既有利于维护每个“小家”婚姻家庭的和谐美满、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也事关国家这个“大家”安全稳定、关系社会长治久安。下一步,区妇联将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合作,强化服务意识,创新工作机制,努力开创妇女维权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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