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08日

第A07版:

杜集区法院审结淮北首例涉网约车纠纷案

开车门发生事故,致电动车驾驶人特重度颅脑损伤,网约车司机、乘客均有责

■ 通讯员 谢晓宾

本报讯 近日,杜集区法院审结了原告陈某诉被告王某、张某、滴滴公司、平安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该案已生效。

王某以自己所有的车辆在滴滴公司注册成为网约车,该车在平安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三者险。2017年8月,王某在滴滴出行软件接单,承运张某至市区某地。到达目的地后,由于王某停在非机动车道内,张某下车时开右后车门时疏忽观察,刮碰从此处骑电动车行驶的陈某,致使陈某特重度颅脑损伤,花费了巨额的医疗费用。交警部门认定,王某、张某各负事故同等责任,陈某无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王某作为驾驶营运车辆的驾驶人员,以驾驶营运车辆为手段获取营业收入,每天频繁地进行停车、上下客的活动,理应对他人的安全持谨慎的高度注意义务,这也是其从事营运活动的基本能力。王某在张某付账后下车时没有观察后方是否安全,也没有提醒张某下车时开门注意后方是否来车或来人,没有尽到相应的注意义务。张某坐于车辆的右后方,当天下雨,其无法从后视镜或后窗中清楚地看到车外后方的情况,但是其下车速度过快,在下车前并未对车外的状况予以应有的关注,对事故的发生也存在过错,王某、张某二人的过错行为造成陈某受伤,王某与张某在本起交通事故中的过错可以确定,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综合分析王某的过错要大于张某的过错,酌定王某承担70%的赔偿责任,张某承担30%的赔偿责任。我国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网络约车平台公司承担承运人责任,因此,滴滴公司从事网络约车服务发生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有权要求滴滴公司承担承运人责任。王某将自有车辆在滴滴公司平台上注册,接受滴滴公司的指派运营,与滴滴公司共享运行利益,在运营过程中致陈某受伤,也应当共担风险,因此滴滴公司与王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经调解,陈某、王某、平安保险公司就涉案车辆的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赔偿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平安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除财产损失)、商业险限额内赔偿陈某共计17万元。其余当事人对陈某剩余损失赔偿未达成一致意见,法院遂判决:被告王某、滴滴公司连带赔偿原告陈某各项损失共计70余万元;被告张某赔偿原告陈某各项损失共计30余万元。

法官提醒:一个不正确的开车门动作,可能夺走一条鲜活的生命,还可能给开门者带来巨额赔偿甚至刑事处罚。到底如何避免这类悲剧的发生?到底怎样开车门最安全呢?驾驶人在停车时要选择安全合法的停车位置,不能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驾乘人员开车门时,不要一下全部打开,而是先打开一个小缝。然后扭头往后观察后方情况,确认安全后再推开车门。略微打开的车门,起到了主动示警的功能。骑车人要留意路边车辆,防患于未然,经过停在路旁的车辆时,要注意保持与车辆的横向距离,防止车门突然打开。特别是电动自行车骑车人,一定要注意观察,减速通过,别让悲剧在自己身上发生。

2020-12-08 开车门发生事故,致电动车驾驶人特重度颅脑损伤,网约车司机、乘客均有责 1 1 淮北日报 content_61678.html 1 3 杜集区法院审结淮北首例涉网约车纠纷案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