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08日

第A06版:

醉酒驾车撞树 车辆报废人重伤

■ 记者 朱冬 通讯员 李梦琳

本报讯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虽然只有短短10个字,可仍旧有人偏偏等到出了事故才后悔莫及。近日,淮北交警四大队辖区,一醉驾司机就付出了惨痛代价,不仅车辆被撞报废,人还受了重伤。

11月24日0时19分许,淮北交警四大队接110指挥中心指令:一路人报警称在烈山区古饶镇赵楼加油站南侧200米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车牌号为皖FA5***小型轿车撞到路边的树上,驾驶人受伤严重,要求出警。

接警后,事故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同时拨打120、119。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事故车辆损坏严重,驾驶员金某被卡在车内无法挪动,后经民警与消防人员一起将金某从车内安全救出,因金某失血较多,情况紧急,遂被立即送往淮北矿工总医院救治。

办案民警将现场勘查完毕后,赶往淮北矿工总医院查看金某伤情,此时金某已深陷昏迷,血压数值一度急剧下降,面临生命危险。考虑到金某已不能陈述,民警遂对其进行了血液提取送检。

11月27日,安徽省公信司法鉴定所鉴定结果显示:从所送金某检血中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149mg/100ml,属醉酒驾驶。金某的身上多处严重骨折,目前虽然已暂时脱离生命危险,但仍需住院治疗。金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条之规定,决定对其取保候审,下一步将按法定程序移送检察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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