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08日

第A04版:

市医疗保障局 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非乙类设备采购

■ 记者 朱冬

通讯员 杜春琳 张雨晨

本报讯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设备采购行为,满足医疗机构临床需要,市医疗保障局自2019年2月挂牌成立以来,始终以保障患者临床需求为导向,着力优化医疗机构资源配置,有力推进全市公立医疗机构非乙类医用设备采购工作顺利开展。

明确采购程序。积极出台《关于规范淮北市公立医疗机构非乙类医用设备集中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全市非乙类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工作进行规范。全市公立医疗机构根据采购需求科学制定年度采购计划,分级分类进行采购,其中公立医疗机构使用非财政预算安排资金采购50万元及以上非乙类医用设备的,由市医疗保障局审批后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完成后,将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等材料报至市医疗保障局,严格落实采购后备案制度。此文件的出台,为全市公立医疗机构依法有序开展非乙类医用设备的采购活动提供了制度支持。

明确招标采购纪律。对达到公开招标限额的,不得擅自简化程序,达不到公开招标限额的,可以依法采用竞争性谈判、磋商、询价、单一来源等方式进行采购,不得将依法必须招标采购的项目化整为零,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对违反相关规定或未按有关程序实施采购的,严格落实招标采购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招标采购行为依法依规进行。

明确专人负责。相关业务科室和具体经办人员强化与全市公立医疗机构的沟通衔接,加强业务指导,安排专人审核资料,提高审核效率,缩短审批时间,以更好保障临床医用设备供应。

截至11月底,市医疗保障局已完成对全市公立医疗机构下一年度设备采购计划的整理归类,共计143台/套,涉及金额1.93亿元;完成对市人民医院等3家公立医疗机构共12台/套非乙类设备采购申请的批复,其中包括经颅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等临床亟需的医用设备,涉及金额近3000万元,更好地满足了临床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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