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01日

第A04版:

淮北检察公益诉讼 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幸福河湖

■ 记者 俞晓萌 通讯员 吕慧

本报讯 11月6日,市人民检察院对网民举报的群众在萧濉新河宋疃段非法捕捞市政部门投放净化水质的鲢鱼苗线索进行现场调查。在确认存在非法捕鱼行为后,立即与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办公室进行口头磋商,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

据悉,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市人民检察院、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办公室于11月4日联合制定了《关于协同推进“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意见》,切实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实”向“有为”转变,积极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督严格、保障有力的河湖长制工作机制,助推“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幸福河湖建设。

工作机制制定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干警在一网上论坛发现有网民举报该线索,第一时间前往现场调查核实,并与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办公室进行口头磋商。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办公室高度重视,根据地域管辖,安排烈山区河长办进行查处。烈山区河长办迅速组织工作人员对萧濉新河进行突击清理,共查处非法捕捞渔船19艘、捕捞渔网50余处,有利打击了非法捕鱼行为,对于河湖水质提升、水生态恢复、水环境改善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以此为契机,烈山区河长办还将对全区所有河湖进行常态化巡查,保证“清四乱”攻坚行动顺利实施。

下一步,市人民检察院、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办公室将分别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协调督导职能,协同推进各级河长湖长、河长会议成员单位及河长湖长协助单位依法全面履行职责,为中国碳谷·绿金淮北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2020-12-01 俞晓萌 1 1 淮北日报 content_61143.html 1 3 淮北检察公益诉讼 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幸福河湖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