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席记者 王守明
本报讯 今年以来,烈山区立足区情和发展阶段,聚焦困难人员救助、就业创业促进、智慧健康建设、改善生态环境、乡村振兴建设等重点项目,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就业和公共卫生等民生短板。
落实牵头抓总责任。区财政局及时下发《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加快实施民生工程工作的通知》,3月初召开全区民生工程类项目调度会,安排部署民生工程启动工作,按下民生工程引擎快进键,力促民生工程与实体经济复工复产、互促共赢。截至10月底,全区23项民生工程中共有12大项、1小项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完善政策体系。注重把解决民生问题寓于制度建设之中,制定下发《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加快实施民生工程工作的通知》《烈山区民生工程实施工作考核办法(修订)》等政策文件六项,保障促进民生工程全面顺利推进。
加强资金保障。始终坚持将落实民生资金作为一项财政中心任务,不断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将财力向民生工程倾斜。今年,计划投入民生工程资金10.79亿元,其中区级配套资金5.28亿元(含棚改贷款),截至10月底,拨付各类资金4.7亿元,实现资金拨付与项目推动同步。
加快项目推进。对未完工项目进行进度推演,在保证实施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推进,已完工的项目抓紧自查自纠,加快决算审计。督促相关实施或施工单位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拨款申请,尽快拨付各项民生工程资金。
推进建后管养。按照财权事权相适应、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督促各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职责,创新管养机制,以形象标识牌为载体,公示管护责任主体和监督举报电话,形成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和管护机制,促进所有工程类项目发挥长久效益。在强化政府责任的同时,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全面提升管养水平和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