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6日

第A11版:

强化服务企业和项目意识

县住建局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地落实

■ 记者 王晨

通讯员 周红星

实习生 杨丹丹

本报讯 濉溪县住建局结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机制,强化服务企业和项目意识,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及时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地落实。

县住建局深化“放管服”改革,扎实开展“园区服务行”活动。深入推行“窗口无否决权”,积极倡导“建设有规矩,服务零距离”,对于重大项目、工业招商引资项目实行预审及“提前介入”,先承诺后办理。定时到园区、到企业上门服务,先后走访口子集团等百余家企业,推进“四送一服”工作常态化、见成效。今年以来,该局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带领许可、消防、人防、建管、测绘、试验等部门负责同志深入开发区、产业园、煤化工、百善工业园10余家企业现场协调解决问题。

为了更好地服务全县工程项目建设,县住建局制定出台了《濉溪县住建局优化服务工作办法》。其中,在“拿地即开工”工作制度方面,新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或个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在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建设的为主体项目服务和使用而搭建的施工用房、售楼处、施工围墙、堆料仓库等辅助性临时建(构)筑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即可施工。在“容缺受理”工作制度方面,在关键资料齐全并且建设单位提供相关承诺后,即可办理相关许可手续。在“提前介入”工作制度方面,建设项目在具备施工条件、项目班子齐全、已取得图审合格证,并经县规委会批准方案等情况下,住建局有关业务股室提前提供安全、质量监管等服务措施。在“最多跑一次”工作制度方面,县住建局坚持开展“园区服务行”活动,主要及分管负责人、业务股室负责人,与企业面对面沟通,听取企业诉求,当场协调解决问题。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及备案遗留问题工作机制方面,县住建局本着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原则,设立解决遗留问题工作机制,妥善解决一大批消防职能划转而遗留的诸多问题。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作为濉溪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牵头单位,县住建局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部门,确保改革工作有序推进。开展园区区域评估工作,环评、水评、地震灾害性评价等工作进展顺利,为下一步压缩工程建设审批时奠定了良好基础。开展联合审查、联合验收工作,强力推进网上审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证、防空地下室建设意见、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等均从网上审批。水、电、气等公共服务已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确保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全覆盖。设立综合服务窗口,确保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阳光下运作。

“我们将严格按照市县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部署,实行工程建设项目施工阶段、验收阶段全过程审批改革,开展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和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其他类型全流程规范化和标准化改造,抓细抓实、全面落实‘四送一服’工作,更好地服务濉溪经济高质量发展。”县住建局有关负责同志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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