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0日

第A02版:

打通基层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

——我市深入推进“一村(居)一法律顾问” 制度

■ 记者 俞晓萌 通讯员 徐敬操

乡村振兴,法治先行。8月上旬,烈山区榴园镇榴园社区(原榴园村)果汁厂的承包商来到社区,找社区“两委”商谈明年的承包事宜。“多亏了配给村里的法律顾问,让咱们村每年有了20万元的集体收入。”说起这事,榴园社区的居民们很是高兴。

社区里有了法律顾问,这可给榴园社区集体经济的壮大提供了一份可靠的保障。其实,这只是我市推进“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开展法治乡村建设的一个缩影。

早在十几年前,榴园社区村办果汁厂发包给他人承包,承包人每年按每亩地2000元向村里支付承包费。由于果汁厂的占地中有部分是少数村民的土地,因此合同履行3年后,在被占地村民要求下,承包人便直接将承包费支付给了村民,而几年后连村民的承包费也不再支付了。

2019年,我市开展清理和规范全市村级集体经济合同专项行动,榴园社区在自查中发现了这一问题。虽然和承包人进行了多次交涉,但未能就承包费问题达成一致。经社区法律顾问审查,社区依法将承包人诉至法院,要求补足欠付的承包费,同时提高承包费。今年6月,法院经审理,支持了社区的诉请。

同样受益于“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的还有华家湖社区。烈山区司法局局长李强告诉记者,华家湖社区有一座荒山,因历史原因也存在承包价格低、合同不规范的情况,最后通过审查清理出40多个不规范合同。在法律顾问的帮助和指导下,该社区集体经济收入由原来的5万元提高到60余万元。自去年以来,烈山区共摸排出982个应签未签的不规范合同,为村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00多万元,有效扩大收益1100多万元。

“七五”普法以来,市司法局在法治乡村建设的推进中,首抓全面推进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进“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受聘的法律顾问要为村里重大事项的决策、重要经济合同的签订、重大项目的谈判等提供法律服务建议,开展法律风险评估,审核、修订村(社区)自治组织章程、村规民约和其他管理规定,引导村(社区)依法治理。同时,协助村(社区)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组织处理信访案件,为群众解答日常生活中特别是在征地拆迁、土地权属、婚姻家庭、上学就医、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方面遇到的法律问题,指导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并为符合条件的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等。

如今,全市已建设镇、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包括站、室)341个,让村民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找得到法、用得到法、信得过法,打通基层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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