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9日

第A05版:

23家社会组织 受撤销登记行政处罚

■ 记者 王晨

通讯员 李明媚 丁雨佳

本报讯 近日,市民政局对淮北市创业研究所等23家社会组织作出撤销法人登记行政处罚。

经查,淮北市创业研究所等23家社会组织未按规定接受2018、2019年度全市性社会组织年度检查,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市民政局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对淮北市创业研究所等23家社会组织给予撤销法人登记的行政处罚。

“社会组织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后,于5月31日前报送登记管理机关,接受年度检查。”市政务服务中心民政局窗口工作人员介绍,社会组织连续两年及以上未按照规定接受年度检查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依法进行行政撤销处罚,同时向社会公开。

接下来,市民政局将继续加大社会组织执法力度,在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创新社会治理的同时,加强社会组织监管,推动社会组织规范发展,加大对违法违规社会组织处罚力度,推动我市社会组织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2020-11-19 王晨 1 1 淮北日报 content_60383.html 1 3 23家社会组织 受撤销登记行政处罚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