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 陈顺林 屈广庆
本报讯 近日,孙疃派出所行政拘留一名盗窃违法行为人。
违法行为人张某在孙疃镇刘圩新村某超市内,以购物的方式窃取受害人陈某才手机微信内的人民币705.8元。孙疃派出所民警在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协助下,在刘圩新村巡逻时将张某抓获并带回派出所。张某对其盗窃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第十九条之规定,濉溪县公安局予以违法行为人张某行政拘留三日的治安处罚。